关于《实践论》和《矛盾论》的几个理论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枬森,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哲学界出现了一股探索“两论”理论问题的思潮,发表了一批质疑与挑战“两论”某些观点的文章。这些质疑与挑战是与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质疑与挑战分不开的,对这些质疑与挑战的回答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对“两论”科学价值的挑战、系统哲学的挑战以及和谐哲学的挑战三个方面给予了回答。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0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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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论》和《矛盾论》(以下简称“两论”)是毛泽东1937年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讲授的《辩证唯物论》课程中的两节,被修改后分别于1950年12月和1952年4月在《人民日报》重新发表,引起了国内外强烈的反响。近30年来学“两论”、用“两论”在国内一再掀起高潮,公开发表的注释、宣传、研究“两论”的文章和专著不计其数。“两论”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我国20世纪的重大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杰作。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双百方针”得到了认真贯彻,哲学界出现了一股探索“两论”理论问题的思潮,发表了一批对“两论”某些观点的质疑与挑战的文章,也发表了一些争论文章。争论不是坏事,对质疑与挑战必须回答,特别是这些质疑与挑战往往是与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质疑与挑战分不开的,对这些质疑与挑战的回答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建设和发展也有重要意义。我把这些质疑与挑战概括为三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作为对“两论”发表70周年的纪念。

      一、对“两论”科学价值的挑战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的科学性、客观性一直受到实证主义的怀疑与否定,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两论”的基本观点也受到了如此待遇。在有些人看来,“两论”早已过时了,这特别表现在关于相对绝对的问题上。他们认为真理总是相对的,绝对真理是根本不存在的,其“最有力的”论据就是真理赖以成立的根据总是有限的、相对的,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总是无限的、绝对的,今天的根据怎能证明包括明天的结论,此地的根据怎能证明包括一切领域的结论呢?因此,所谓无限的、普遍的、必然的、绝对的真理根本是不可能的。“两论”的基本观点不仅是这种绝对真理的表现,而且“两论”明确论述了绝对真理,认为:“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1](p.295)“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1](p.320)前一句话是毛泽东对列宁观点的转述,后一句话是他对前一句话的阐释和发挥,就是指出绝对相对不可分割、互相依存,你如果承认相对真理,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毛泽东所说“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并不是相对真理的简单相加,按照列宁的说法,“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在给绝对真理这一总和增添新的一粟,可是每一科学原理的真理的界限都是相对的,它随着知识的增加时而扩张、时而缩小。”[2](p.95)因此,绝对真理的长河并非永恒不变的停滞凝固的终极真理,而是不断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永恒发展的真理,“它并不全部进入认识中”(狄慈根语),但人可以越来越近似地掌握它。它显然具有相对性,但它也同样具有绝对性,是不会被推翻的。它不是不可知的,更不是虚幻的,或纯粹主观的,像相对主义所说的那样。

      相对主义夸大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区别,认为相对真理是排斥绝对真理的,从而也就否定了客观真理,否定了科学。列宁针对相对主义指出:“你们会说: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这种区分是不确定的。我告诉你们:这种区分正是这样‘不确定’,以便阻止科学变为恶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死的凝固不变的东西;但同时它又是这样‘确定’,以便最坚决果断地同信仰主义和不可知论划清界限。”[2](p.96)“两论”是科学,是相对真理,其内容无疑会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但它们也是绝对真理长河的组成部分,其中包含了绝对真理的颗粒,因而他们是有科学价值的,是不会过时的。

      人类长期的科学史、认识史告诉我们,每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史、认识史也告诉我们,人的认识过程不完全是旧认识为新认识所推翻和取代的过程,其中当然有过许多假的认识为新的认识所推翻的事实,但那些为亿万人的多次实践所肯定而得以成立的科学认识,只会为后来的新的认识所修正,而不会被推翻。因此,人类的认识史、科学史不是零,而是一条包含着无数谬误与真理的长河,其中贯穿着一个绵延不绝的永恒发展着的实实在在的硬核——列宁和毛泽东所说的绝对真理。辩证唯物主义(包括《实践论》和《矛盾论》)是这条长河及其绝对真理的组成部分,只要人类永远存在下去,它们就永远不会过时,永远不会被推翻,而只会不断发展下去。

      二、系统哲学的挑战

      矛盾,或曰对立统一,是中国古代哲学就发现了的事物中和事物间普遍存在的深刻的关系,许多哲学家都有所论述。黑格尔加以推演,形成正—反(对立)—合(统一)三段式,并以之构成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体系。这实际已把矛盾规律看作整个辩证法的核心。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有这一思想,列宁继承了这一思想,明确提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2](p.412)毛泽东在《矛盾论》中重申这一观点,一开头就说:“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1](p.299)然后专门对这个规律作了系统的论证。按照这种理解,辩证法作为联系的学说,矛盾是其核心联系;作为运动的学说,矛盾是其根本运动规律。因此,人们往往把唯物辩证法称为矛盾辩证法。这一思想近30年来,特别是现代系统论在我国广泛传播以来,多次受到批判甚至否定,现代系统论被当作这种批评和否定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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