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重审查支农政策的落实和到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就加大对农村财政投入提出三项明确指标: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但是怎样做到支农政策的落实和到位呢?这就要求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摸清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农资金规模,当年实际发生的支农资金支出等情况,客观评价发生的支农资金支出等情况,客观评价这些支农政策的落实和到位情况,对一些地方支农政策执行不落实、不到位的原因进行深层次地剖析。 对支农资金运行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充分了解和研究,从体制、制度和政策上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为国家制定和调整农业政策提供依据,扎实有效地推进“三农”方面政策的落实和制度的完备,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服务。 (二)着重审查项目资金的流向和流速。对支农项目资金流向的审查主要是关注有无截留、挪用、转移项目资金等情况。其中项目资金应全部用于实施项目,做到项目一一对应,专款专用。对一些地方将项目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弥补经费、出错、经营等违规问题,要及时查处,认真整改,确保资金归位。 对支农项目资金流速的审查主要是关注项目资金拨付是否顺畅,拨付过程中有无资金滞留,是否存在多余的中间环节,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等情况。一些地方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因批复项目和拨付资金不及时,造成了项目资金年终大量结转。这部分支农资金名义上已经投入,但实际并未到位,应加以整改。对长期没有下拨的项目闲置资金,应依法予以收回。 (三)着重审查项目实施的进步和质量。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和经费的管理应负全面的责任。对一些重点的支农工程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项目实施推行项目法人制和工程监理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项目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按合同和计划支付项目经费。项目承建单位应发布项目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强监督,及时反映和纠正各类违纪违规问题。 对已完工的支农建设项目,应及时结算,上级部门适时安排峻工验收。对项目建设没有达到计划要求,比如有的项目管理薄弱、建设质量差,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另外,应加强对完工项目的管理,不能重建轻管,一建了事。 (四)着重审查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果。资金投入只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方面,如何通过推进体制改革,使资金投入真正发挥应有的效果,才是新农村建设亟须解决的问题。支农资金审计应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果。一些支农资金过分散,没有集中投入使用,难以形成合力,而且由于资金管理成本过高,影响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也有一部分资金被用作管理人员的经费支出,政府为农民办事的钱成了部门的养人钱,投资效益大打折扣。一些地方资金投入重复和投入不足的现象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