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收入的确认,应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和权责发生制来确认。但有的企业采取不开发票、不入账等多种方式隐瞒收入。在审计中,仅仅依靠查阅账簿很难发现问题,现结合实践就如何进行企业收入的审计,总结如下: 1.分析复核法 依据会计资料中所记录的上期各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数量,确定上期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然后依据这一价格乘以本期销售量,计算出本期销售收入,并将此收入与本期账面销售收入进行对比,看看两者是否大体一致。如相差较大,则很可能存在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情况。 2.实物盘点法 在企业经营业务中,如果企业隐瞒货物的销售额,一定要隐瞒货物的销售数量,而货物的销售数量是要受“期初存货+本期进货=本期销货+期末存货”这一公式制约的。如果注意检查实际收付记录,加上实地盘点存货,就可以找出破绽。这一方法适用于货物存量少的单位。对于货物存量大的单位,审计人员可以先对材料、产成品会计及仓库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成品等物资的出入库账册所记载的收(入库)、付(出库)、余(账面库存)进行核对,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某些品种进行实地盘点,并加以综合分析,必然使隐匿的收入显现。 3.实地查证法 审计前,应到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实地观察,看被审计单位有无闲置固定资产,尤其是闲置的可出租的房屋和可进行对外加工、作业的机器设备,以及下脚料、副产品的管理、销售等情况,并走访和询问有关人员、掌握情况后再查阅有关收入账簿。若账簿中没有反映或设有全面反映这部分收入,则该单位存在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4.往来函证法 有的企业为了要隐瞒销售行为,必然要假借“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负债类科目,然后借故提取现金或转出后用其他银行存款形式存入账外。对这类问题,审计人员只要通过发询证函和必要的外调进行往来账核对,定能查个水落石出。 5.业务配比法 一项会计业务的发生,必然和其相应的会计业务相互配比,如某些产品销售业务的发生必然和其有关的运输费用相配比。在审计中,若发现企业只在账面上反映“运费”,而无与运输费用发生相关的销售业务,就有可能存在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6.产量核对法 审计人员可以把企业生产部门的生产统计日报、月报和年报中反映的产量与会计账表中反映的产品(含次品)入库数量进行核对,若数量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账外产品,当然也就存在账外收入。审计人员也可以根据生产部门的统计数量,了解企业的生产能力,计算出产品的产量,并通过该企业的产销比率计算出应实现收入数,与企业产际销售收入数相比较,若相差较大,就很可能存在着隐瞒收入的问题。 7.例外查询法 就是根据该单位正常的内部制度,查找例外线索,然后进行深查的方法。如在某单位进行收入审计时,审计人员在了解销售权在经营部门的情况下,发现几笔大额应收账款的当事人是公司下属部门的负责人,这就是一个例外情况。通过找当事人谈话并运用函证法,证实了这几笔应收账款均为虚挂,而且早就被当事人挪用。 8.银行对账单入手法 有的企业隐瞒销售收入,将产成品不入库、不记账、直接销售,所得款项不做销售收入,而且在“银行存款”账户的存人数和转出数中都不做会计记录。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审计人员将银行对账单所列存入笔数与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的存人笔数进行核对,并加以必要的调查,就不难发现其中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