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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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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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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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和面临的困难

      (一)实施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意义重大

      在《审计法》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法律地位之后,中组部颁布《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上级审计部门提供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和评价意见是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实绩分析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既是对审计工作的重视,也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县是我国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的基本单元和基本地域,其政治、经济、文化功能相对完备,是宏观与微观、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结合部。我国现有2868个县级行政区,县域所辖国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94%,县域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3%,县域所创造的GDP占全国GDP的52%以上。可以说,县域经济的运行及其发展状况,直接制约着国民经济的运行和态势,是国民经济运行发展的基础。

      县级政权是我国政权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县长既直接管理着最基层的乡镇一级政府,又是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决策的直接贯彻执行者,承上启下,是我们党和政府依法行政、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中坚力量。在现行的行政首长负责制下,县长对政府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负有重要责任。事实已经证明,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与县长的素质、执政能力与水平密不可分。

      (二)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困难

      根据2000年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的要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在全国逐步推开。以浙江省为例,到2006年底,省审计厅已经对51名县(市、区)长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但在审计实践中也遇到不少困难。首先是县长应负哪些经济责任的问题。县长到任时并没有与任命他的组织签订经济责任合同(也不可能签这样的合同),法律也没有具体规定县长应负哪些经济责任,在既没有约定、也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的内容都是探索进行,短期内难以形成各方面都认可的评价标准:其次是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问题:由于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是以财政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结果,来认定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但建立在财政财务收支基础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财政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区分,被审计的县长不满意,组织部门也不满意。再次是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建立问题。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确定哪些审计内容,取决于评价县长哪些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评价体系是引导审计现场管理的重要工具,在没有专门审计准则的情况下,建立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比较困难。前述几个问题相互交织一起,影响着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制约着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必须逐步加以解决。

      二、县长经济责任的含义

      (一)县长经济责任的渊源—政府责任

      县长作为县域行政区内的最高行政首长,他实际是政府责任的具体承担者,县长的经济责任是县长所承担的众多责任中的一部分。因此,研究县长经济责任应从认识和理解政府责任开始。

      在席卷全球的新公共行政改革浪潮中,责任政府与政府责任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两个词,普遍认为政府责任是责任政府的操作层面。关于政府责任的内容,理论界的论述比较丰富:

      1.华南师范大学张强博士认为,政府责任是责任政府制度化的实现途径和方式,有两层含义,一是政府及其公务员所负有的职责;第二,政府及其公务员没有履行职责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政府责任包括政治责任、官僚责任、公平责任和绩效责任。政治责任是指政府及其政治官员必须制定符合民意的公共政策,如果政策失误或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虽不受法律惩罚,却必须承担政治责任。官僚责任实质包括了法律、行政和道德责任。公平责任指公平对待所有公民,对社会公平负责。绩效责任是指政府及其公务员必须关注投入和产出,进行成本收益核算,对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负责。

      2.深圳大学的谭功荣博士认为,政府责任具体体现为政治责任、管理责任、法律责任、道义责任、舆论责任等。

      3.中国人民大学的张成福教授把政府责任分为五种: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诉讼责任和赔偿责任。

      4.罗姆瑞克(Romzek)把政府责任分为四种,即官僚责任、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职业责任,并认为前两种责任强调严格的监督和较少的自由处置权,后两种责任允许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前述几种观点对政府责任的描述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很一致,即所有的论述中都没有明确提出政府应负有经济责任,这显然不符合事实。无论是为弥补市场缺欠、解决负外部性问题而大行其道的凯恩斯主义,还是我国政府主导的渐进式改革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战略,都说明当今政府负有重要的经济责任。笔者由此认为,现有政府责任理论研究中,多是从政府责任属性的角度入手,而没有重视政府责任的具体构成,尤其是没有在区分政府责任的属性和构成的基础上加以研究。事实上,认识政府责任首先应该把握它的属性,但还必须要从流程和构成的角度进行分析,只有从这两个方面认识政府责任,才能更加清晰。可见,不能仅仅从行政管理学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政府责任属性,还应从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研究政府责任的构成,尤其应从政府经济职权出发,认真研究政府的经济责任到底是什么。政府责任的基本属性是宪法性。政府责任的具体构成,可包括政治责任、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政府首要的经济责任;同时还有弥补负外部性、提供公共产品、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等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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