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对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昆明、红河、文山、迪庆4个州(市)所属12个县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以下简称“奖优免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延伸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云南省自2004年6月实施“奖优免补”政策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扩大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覆盖面,逐渐转变了农村育龄群众生育观念。审计走访部分村委会和农户发现,有近45%的“一孩家庭”自愿放弃生育第二胎,主动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云南省“奖优免补”政策规定:凡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生育一个孩子、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终身生育一个孩子合同的农业人口夫妻和独生子女给予“奖优免补”的奖励,即一次性奖给独生子女父母1000元;独生子女在升本县初中、高中以及省内大学时,享受加分政策;免除独生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课本费和文具费,免除不满16岁独生子女父母所承担的农村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给年满60岁独生子女父母发放补贴直至亡故。 奖优免补政策不仅使独生子女家庭户生活状况得到了较大改观,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而且使农民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明显改变。审计发现,广大农民逐渐转变了“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逐步树立了“少生优生、少生优育”的新型生育观念。截至2006年底,农业人口家庭自愿放弃生育二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数量是过去20年的13.4倍。农民们深刻感受到了“缺少科学文化知识”是农村贫穷落后的重要根源,只生一个子女,能集中财力和物力让子女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用知识和技能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