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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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北京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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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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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资源配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集中配置型、分散配置型和不配置型。集中配置型,即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配置,下属公司不配置审计机构和人员;分散配置型,即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分别配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不配置型,即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均不配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将内部审计工作全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

      笔者认为,在上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资源配置的几种类型中,集中配置型更适合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随着集团公司投资主体多样化、管理层次多级化,管理幅度和难度也在加大,内部审计资源集中配置,既保证了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所必备的各专业审计人员,又提高了审计人员的地位,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而且能够加大集团公司对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参控股公司实施管控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集团分公司、子公司、参控股公司各经理履行经济责任的职能,确保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健康发展,实现集团公司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在这种资源配置方式下,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地位高,独立性强,有权威,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各参控股公司实行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向董事长报告,可以保证集团各个层面的经济责任都能得到监控。

      分散型内部审计资源配置优点是内部审计人员熟悉和掌握所在公司经营情况,能及时发现和预防经营管理上的问题。但这种资源配置最大的弊端是由于下属内审人员人事关系和待遇在所在单位,很难保证按集团公司要求有效监控被审计单位,审计独立性不强,权威性较低,审计工作往往走形式,同时存在资源浪费的问题。

      集团公司不配置内部审计资源,将内部审计工作全部委托社会审计,不符合公司内部治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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