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财会人员贪污行为,是指财会人员运用一定的会计技术手段将单位资金据为己有的一种恶意行为,属于一种智能型犯罪。 会计惯用的贪污手法及其审计要点 一是转销法。此法是会计人员将一些来源不明的款项账列自己名下“其它应付款一×××”,然后利用预借差旅费或其它费用的办法借出现金,转销其它应付款实现贪污。审计时要特别留意发生在会计身上的往来账款,认真核实发生额的真实性。 二是抵账法。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是会计必须设法借出一笔款,然后冒充领导的签单抵账。审查的关键是仔细核对领导签名是否真实及经办人员是否为会计人员本身,从中发现问题。 三是“洗钱”法。会计人员和一些皮包公司相互勾结,开出发货单,伪造验收单一起入账,把货款转到“售货”单位账上,再以自己的私人公司名义虚构和“售货”单位的销售业务,从而实现贪污。审查时首先要到采购部门追查购货合同是否存在;其次是审阅库存保管账,看是否真的有此笔购进业务存在;最后就是追踪货款的下落。 出纳惯用的贪污手法及其审计要点 一是钻空子“搭车”报假账。有的单位领导签字出于习惯,只签“同意报销”或者“同意从××经费中列支”,而对于报销多少金额,不注明。这样就给出纳人员以可乘之机,在实际报销单据之后想加多少,就加多少。在实际审查中,要着重核实开支项目的明细清单、经办人员和支付内容的真实合法性。 二是现金收入不记账。对此种行为的审查费时较长,但很易攻破。采用外围调查法,全面掌控该单位收入来源渠道,将某一渠道一段时间的外围数据扎死,再和单位账目进行核对,就不难发现。 三是挪用公款炒股、炒房、放高利贷或存银行谋取私利。一种情况是以“随时准备现款领导急用”为借口,人为增大库存限额,获取现款长期占用;另一种情况是“压单”将现金收入暂不记账,打时间差,从而私自挪用进行炒股、炒房、放高利贷或存银行谋取私利。审查的时候看库存现金余额是否长期超限额,是否做到日清月结。 四是重复报账。利用高清晰度的复印件进行再次报销私吞公款,为了不让会计察觉,此手法的特点是以多取胜,跨月进行。审查时要把矛头直指“现金日记账”,对“摘要栏”内容相同或“金额栏”数字相同的发生额要给予特别的关注。 会计和出纳合伙作案的手法及其审计要点 一是仿冒领导签名直接盗取现金。我们在审查当中要仔细辨认签名的真伪,最好是请其领导亲自辨认或进行笔迹鉴定。 二是少支出多记账。对此,审查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对记账凭证的复算工作,看每张记账凭证的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的汇总数相等,附件张数是否相符。 三是上年结转数大于年初结转数。会计在结转年初数的时候,以上年结转数减除贪污金额作为年初数,为了求得会计账与出纳账的平衡,出纳账也要胡乱编造一个理由支出这笔钱,其实并无原始凭证。审查时只要把报表的年初数与上年的年末数核对,就能发现问题。 四是涂改发票金额窃取现金。最普遍的做法是将“0”改“6”、“8”、“9”,“1”改“6”、“7”、“9”,“2”、“3”、“5”、“6”改“8”,或者在没有标注“
”的前面直接加数字。只要我们在审查的时候擦亮眼睛,仔细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有改动过的痕迹,端倪自然显露。 五是银行存款收支不记账。出纳要单独将某一笔收入直接取出据为己有,会被单位会计在编制银行余额调节和查支票存根的时候发现,所以,只有与会计合伙方能达到目的,将某笔收入和支出都不在账上反映而进行私分。我们在审查时,一定要勾对每一笔发生额是否均在银行存款总账和日记账上进行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