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报告指国家审计机关及人员就发现被审计单位有关问题的事实、结论、意见和建议向其委托者(如社会公众及人大)进行报告的结果性文件,其核心功能在于提供相关、可靠的鉴证信息。国家审计机关及人员的审计责任在于确保高质的审计信息。笔者在2005年对全国246位会计审计专家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可靠性、及时性、重要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可理解性均属于国家审计报告的核心信息特征。 1、可靠性。可靠性指国家审计报告应如实表述所要反映的被审计事项,即所表达的应是意欲表述的,要客观公正地表述整个审计的过程与结果,避免倾向于预定结果或某一特定利益集团的需要。可靠性是国家审计报告的核心信息特征,其内涵有两方面:①如实表述整个审计过程的性质、范围和时间;②如实表述审计的结果,包括发现问题的事实、结论、意见和建议。除此之外,可靠性还包括可验证性的要求,即其他审计师如果根据有效和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应该得出与具体执行该项审计业务的审计师相同的审计结论。 2、相关性。相关性指国家审计报告应该与被审计事项密切相关,它应该反映已执行审计程序的真实情况。国家审计报告的基本功能是提供被审计单位公共责任履行情况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对于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和社会公众来说应该具有价值,可以对其做出各种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 3、充分性。充分性指国家审计报告的内容要全面完整。在西方国家,国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产品,既可以直接向议会和政府行政机构报告,也可以直接向社会公众公布。为了便于审计报告信息使用者参阅,这些国家的审计准则要求审计人员在编写审计报告时,应该充分披露有关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的事实、结论、意见和建议。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国家审计报告准则将会逐步与国际接轨,国家审计报告应该由现在的内部文件,转变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文件。国家审计报告可以向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和社会公众直接报告审计过程及结果。在这种情形下,确保国家审计报告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具有重要意义。 4、重要性。从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上理解,重要性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的环境下可能影响到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重要性概念在国家审计中的运用比较特殊。真实性审计报告可以适用这个标准,合规性审计报告可能不完全适用重要性原则。例如,在合规性审计中,对于性质严重的问题,如贪污与盗窃行为,国家审计报告应该如实反映;对于金额巨大的错弊金额,也应该在审计报告中全面披露。与民间审计不同,国家审计报告对于那些相对金额不高,但是绝对金额巨大的错弊金额,不能仅仅因为它对财务报告的公允反映可能不会带来实质性的损害而不在审计报告中指出。即国家审计报告既要揭露相对金额较大的问题,也要揭露相对金额虽小但绝对金额较大的问题,以确保国家审计报告信息的充分性。 5、可理解性。可理解性指国家审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该便于阅读与理解。国家审计报告的信息需求者主要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和社会公众。对于广大的社会公众来说,他们不一定是专业人士,因此国家审计报告应该尽可能采用通俗易懂、简洁明晰的语言,以便于他们的正确理解与使用。例如,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指出,国家审计报告应该以恰当的形式陈述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应当易于理解,避免使用意义含糊和模棱两可的词汇;英国的量工价值审计指南(2003)规定,报告要通俗易懂,可被普通读者接受,以及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等。 6、及时性。及时性指国家审计报告应该在完成外勤工作后及时出具,以供国家审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决策之需。国家审计报告一般要经过初稿撰写、征求意见、正稿撰写等程序,因为我国审计报告还只是内部文件,审计机关还需要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对被审计单位下达处理结论和做出处理决定,这也会耽误许多时间。如果不能保证国家审计报告出具的时效性,一是会影响对被审计单位处理处罚的时效性,二是会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对外公布。西方许多国家的审计报告是直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特别强调审计报告出具的时效性。例如INTOSAI规定,审计意见或报告应当及时提供给读者和使用者,特别是那些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的使用者,以便发挥它们的最佳效用。美国审计总署的一般公认政府审计准则GAGAS规定,政府审计报告应该及时地分发给那些对审计结果感兴趣的官员,以便于他们作出合理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