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审计项目负责制,实施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项目确定后,审计机构应成立审计组。审计组是实施审计项目的基本单位,一个审计项目由一个或若干个审计组负责实施,审计方案最终由审计组执行和落实,因此,审计组对于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起着最直接的基础作用。就审计项目来讲,要确定审计项目负责人,明确审计组及审计项目负责人的质量控制责任。在以往的审计项目实施中,审计组长一般由审计机构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其具体工作一般由“主审”承担。审计机构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一身兼“二职”甚至“三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严重混淆了各自的质量控制责任,造成质量控制责任不清楚,质量责任的追究对象不明确。另外,审计机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是行政领导,他们有大量的全局或部门的工作要处理,不可能经常固定在一个审计组工作;由他们担任审计组长,很难实施日常的质量控制程序、履行日常的质量控制职责,这样做必然严重“弱化”或削弱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审计项目负责制,就是要明确划分审计机构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人员各自的质量控制责任。建立项目负责制后,应选择有丰富工作经验、具有控制时间与工作能力、对其他审计人员有指导能力、和客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的审计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根据审计署制定下发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明确审计项目各主要环节(即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公布审计报告、建立审计档案)相应的工作目标、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实现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2.推行审计业务督导制,防范并化解审计风险 审计组在现场审计实施阶段,主要根据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范围、步骤、方法,进行取证、评价,借以形成审计结论,这是实现审计目标的中间过程,它是审计全过程的中心环节,也是审计质量控制的核心。在审计实施现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符合性测试后风险水平的确定、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和审计方法的确定、对重大问题的审计取证和定性等都会影响审计结果。为合理保证既定审计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审计业务督导制度,通过督导,保证审计师严格遵循专业执业标准,尽量降低审计风险。督导由项目负责人对其他审计人员的督导和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项目的督导两部分组成。项目负责人主要对现场审计进行督导,目的是帮助审计人员了解审计的目标,督促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方案,指导审计人员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确定重要性和风险水平,为审计结论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提出可行的审计措施。审计机构负责人的督导主要解决重大会计问题和决定重大审计问题或实施重要审计程序。 3.严格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奖罚分明、责任到人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有效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保证,只有将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提升审计质量,有效控制审计风险。可行性的措施包括:(1)完善审计质量评价制度。责任追究的前提是对审计质量责任进行评估确认,以此为依据,对涉及质量问题的各级责任人应负的质量责任进行追究。(2)建立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成后,在签发审计报告前,通过一定的程序、经过多层次的复核可以减少或消除人为的审计误差,分清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3)建立日常监督与事后检查相结合的质量责任监督检查制度。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事后监督机制,它是出现问题后的一种补救措施,用以对责任人的一种警示。建立追究机制的目的并不是单纯为了追究责任,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因此,严格的日常监督和定期的事后检查制度是变事后处罚为事前、事中的防范与化解审计风险的主要措施,使审计质量控制系统更加有效地运行。(4)加强审计项目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目前审计署发布的一系列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办法,都是规范审计项目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只有严格规范审计基础工作,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才能真正有效地施行。(5)要切实发挥审计质量检查委员会的作用。质检委是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估和责任追究方面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人选组成一定要多元化,真正体现公正、权威。除了各部门的领导外,最好要有外部的审计专家,要切实起到制约作用。此外,应明确质检委的主要职责:考核与奖励优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责任追究。(6)建立以审计项目质量为考核指标的导向制度,使审计人员自觉形成强化审计质量的意识。贯彻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必须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审计成果评价方法,构建科学的审计成果评价体系。现行的评判审计项目优劣的决定因素是审计结果产生的影响:一是审计中查处大案要案的情况;二是审计信息采用情况。这一评价方法存有弊端:一是造成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重个案查处,轻总体评价;二是不利于先进审计方法的推广,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不利于先进审计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增加了审计成本。计算机辅助审计等先进审计技术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而现行的审计成果评价方法对审计成本未做任何考核。因此,控制审计项目质量必须构建科学的审计成果评价体系。(7)强化审计风险意识。与社会审计相比,国家审计在性质、目的、审计范围、权力以及职责任务等方面存在很多不同,它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其根本目的是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出相应处理、处罚,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审计也有风险,与社会审计相比,国家审计的风险更大。因为社会审计毕竟是局部的、微观的,而国家审计着眼点高、宏观性强,审计出现重大错失时造成的损失也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