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今年对福建省救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福建省主要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全省上下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深刻反思,从制度层面探索提升预防功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今年4月开始,南京办派员分三个阶段对福建省2005年和2006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的救灾资金及用于救灾目的的社会捐赠资金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南京办以灾情申报,救灾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为重点,先后涉及到省本级、4市8县和11个乡镇,实地走访了186个受灾户。 对于审计调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福建省委、省政府严肃要求有关部门和各级市县政府认真对待,抓紧研究,逐条逐项对照,狠抓落实,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限期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福建省并未就事论事,而是深刻反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和背景,研究如何从程序和制度层面进行规范。如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县乡以下的救灾资金挤占挪用时有发生的情况,福建省新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县级国库统一支付制度,由过去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到县级民政部门,改为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救灾资金下拨到乡镇财政所和同级受灾部门的用款单位。属于直接支付类型的支出,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收款单位;属于授权支付类型的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切实从源头上确保政府预算支出与单位财务支出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