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财政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共8个,财政部已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1.关于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174.22亿元长期挂账的问题。财政部将在2007年结合中央财政超收安排提出清理意见,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关于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部门预算816.5亿元,且有96.85亿元资金未细化的问题。财政部将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管理,要求在部门年初编制项目预算和执行中调整项目预算时加强项目预算的细化工作。 3.关于在部门预算外安排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国债发行业务经费4500万元的问题。财政部将根据几年来国债发行业务经费使用情况,商人民银行适当调低国债发行费提取比例,并进一步明确开支范围,严格支出管理。 4.关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5.36亿元的问题。财政部将尽快把这部分资金上缴财政。 5.关于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138.8亿元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财政部将尽快把彩票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 6.关于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外债借款7.37亿元安排的项目支出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还贷准备金年末余额493.13亿元未进入预算的问题。财政部争取在3年内按照最新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将上述两部分资金纳入预算。 7.关于下岗职工微利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实际执行2.85亿元,仅占项目资金总额5.2%的问题。财政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缩短审核环节,简化拨付手续,建立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共担机制。 8.关于批准6户金融保险企业用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职工工资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扣除额的问题。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拟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性支出,允许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二、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共3个。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将对现有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整合。一是严格控制新增项目。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将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分类处理。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三、对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中央政府投资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3项问题,其中包括一些具体问题,大部分具体问题已纠正,其余的正在积极研究、整改之中。 1.关于在批复宜昌至万州铁路项目建设调整方案中增加概算总投资58.7亿元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已按审计意见,于2007年4月24日将该项目概算等审批情况向国务院作了报告。 2.关于继续向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4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7.5亿元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现已批复了这4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关于向尚未批复初步设计的3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2.05亿元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已明确提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制度建设,规范投资下达程序。 3.关于未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将4家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公司总投资调增28.5%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已就项目概算变更情况向国务院提交报告;关于不利于实行公司化管理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提出将研究、论证改进石油储备基地的管理方式及办法。 四、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的56个中央部门及其434个二级预算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或正在进行整改,对少数问题,由于情况复杂,正在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07年6月底,各部门已纠正问题金额108.75亿元,占应纠正问题总额468.8亿元的23.2%。 1.关于3个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8489.2万元的问题。烟草局作出决定,今后一切资金项目的安排都要经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审查;民航总局要求所属单位进一步细化预算编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国家环保总局对重复申报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的问题,已提出了采取核减经费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措施的整改方案。 2.关于3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8.59亿元的问题。其中25个部门已纠正问题金额7.01亿元,占应纠正问题总额的81.6%。对其他问题,拟采取将尚未拨付的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措施加以纠正。 3.关于15个部门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3.94亿元的问题。其中12个部门已纠正问题金额1.65亿元,占应纠正问题总额的41.96%。对其他问题,拟通过进一步核查、与有关部门沟通、办理报批手续或督促分支机构整改等途径予以纠正。 4.关于12个部门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其中5个部门通过上缴中央财政和补办手续等途径,纠正问题金额3195.54万元,占应纠正问题总额1.85亿元的17.26%。对其他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解决办法。 5.关于19个部门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的问题。其中11个部门已纠正问题金额87.06亿元,占应纠正问题总额190.03亿元的45.8%。 6.对部门所属单位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