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审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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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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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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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加强对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分析,揭露问题,规范流程,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提高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已成为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审计的主要目标。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近年来,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迅猛,贷款业务种类、方式、规模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从最初的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发展到现有的个人助学贷款、个人商铺贷款、个人电子国债质押、外汇保函项下质押贷款等二十多个贷款品种;贷款规模从最初的单笔几千元到现在的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等;相关内控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及中介部门行业规定日臻完善;与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密切相关的保险、担保、评估等中介业务发展逐渐成熟;个人消费贷款信用体系及经销商(开发商)信用评估制度不断健全。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中暴露的问题

      银行内部员工执业道德风险。

      1.审核肤浅,调查不尽职。对于借款人提供的首付款资金证明、收入证明、房地产预售证、抵押登记证明等材料,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在具体审核时,往往注重表面要素的审核,忽视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部门或单位进行实地延伸核实,没有做到尽职调查。

      2.套取资金,挪作他用。随着商业银行对法人客户授信审批条件的不断提高,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当途径取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的难度愈来愈大。因此,他们往往与银行内部人员相互串通,编造虚假个人消费贷款资料,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银行间业务无序竞争。商业银行在争夺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市场时,为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惜违反人民银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放宽贷款审批条件,发放“零首付”贷款、无效抵押贷款、超比例贷款、对关系人发放贷款条件优于其他人等违规贷款业务,以达到最大限度增加个人消费贷款业务量。由于上述原因,商业银行所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往往存在抵押担保不到位、还款率低、追诉难度大、受偿额度小、信贷风险集中等问题。

      相关职能部门渎职。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时,主要审核借款人的收入状况、身份证明、职能部门出具的权利证书、销售商(开发商)资质等基本资料,对标的物的实地勘查和验证较少,过分依赖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利用商业银行审核过程中存在漏洞,有些企业与职能部门的个别不法分子相勾结,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如预售证、评估报告、首付款证明等,骗取银行信贷资金,造成商业银行巨额损失,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如2002年建设银行广州分行近10亿元的虚假按揭贷款就是利用上述手段,骗取银行巨额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自身特点。商业银行发放的各种个人消费贷款一般具有单笔贷款金额小、贷款期限较长、抗风险能力较弱、或有风险难以控制等特点。如目前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人很难对借款人的长期还款能力作出正确判断,同时信贷资金风险与借款人的生产、生活等日常活动关系又极为密切。贷款归还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或意外情况,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按时、足额归还,或有风险难以控制。

      审计中应把握的三个重点

      结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特点及产生问题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笔者认为,审计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认真审核,分析对比。从借款人的基本资料入手,认真审核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身份证件、配偶情况、抵押登记等基本资料。同时结合销售商(开发商)的资质证明、立项报批手续、预售证、担保能力等资料,深入分析标的物市场价值、“变现”能力及借款金额大小的合理性,全面揭示借款人及销售商(开发商)所提供有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

      内查外调、全面延伸。根据借款人及销售商(开发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全面延伸出具首付款资金证明的银行或单位、进行产权登记及抵押的房管部门、委托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还款资金来源等环节,实地核实借款人及销售商(开发商)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过程跟踪,全面审计。结合贷款资金具体用途、借款人经营情况、标的物价值、行业政策导向等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对借款人从贷款申请、资料审查、信贷审批、贷款发放到信贷资金具体使用、分期归还等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审计,全面揭示个人消费贷款的本质,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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