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基层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工作应立足于三个方面: 一、开展好效益审计要注重项目的选择 根据当前基层审计工作的目标和实际情况,效益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揭露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落实这一任务目标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怎样选择效益审计项目,即选择那些领域和事项开展效益审计。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被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从被审计事项所涉及的性质和金额两个方面考虑。如选择财政投入较大的财政专项资金和重要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被审计事项受重视程度。选定效益审计项目应重点考虑人大、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或者是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事项,或与当前中心工作相关的热点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得到人大、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审计结果才能产生更大的影响。 (三)被审计事项的风险程度。选定效益审计项目时要充分评估对被审计事项及所涉及的领域进行审计的复杂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审计事项不易观察和计量、信息和数据不易获得、没有统一明确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项目等。 (四)审计资源的限制。审计资源是保证审计项目成功的关键。选定效益审计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到人力、财力等资源的分配,如果没有可靠的保证,有些项目就不要开展。 二、开展效益审计的切入点应是财政专项资金 作为区县基层审计机关,现阶段开展效益审计既要将重点定位在对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上,同时更要考虑区域实际,做到有的放矢。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李金华审计长提出我国的效益审计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又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分层次进行探索。现阶段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仍以揭露重大的损失浪费等问题为主,在审计内容上应主要限定在财政性资金和项目的范围之内,重点揭露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而不能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搞全面的效益评估。 现行审计体制决定了目前效益审计应重点面对财政资金。根据我国《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审计体制是行政型审计监督体制,各级审计机关是政府下的一个部门,审计机关开展的审计监督是政府的内部行政监督。区县审计机关对政府各部门监督的方向和力度主要体现在资金监督上,而随着政企脱钩、政府部门职能的重新定位,各级政府财政体制逐步向公共财政体制转化,财政资金支出转变为政府为完成其自身职能,取得所需商品和劳务而进行的财政支付。我们效益审计工作的重点将直接面对财政资金,对政府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审计人员的现状决定了目前效益审计应重点面对财政资金。效益审计需要复合型、专家型的人才,而大部分基层审计人员传统的查错纠弊的审计观影响了效益审计的开展,他们熟悉财政专项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因此,目前将效益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专项审计相结合,在有条件的项目中从评价入手,加入效益审计的理念,便于审计人员逐步了解、适应、熟悉效益审计,为效益审计作为新的审计类型做好铺垫。 三、以人为本,加大效益审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高素质的审计人员是实现效益审计的必要保证,使用现代先进审计方法的主动性是开展效益审计的必要措施。财政资金效益审计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比,体现出涉及部门多、行业专业性强、知识面广、财政资金运用效益指标需量化等特点,这些都对审计人员提出较高的要求。如:效益审计中涉及到大量数据的统计、比较、分析,这就需要审计人员根据重要性水平,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进行统计抽样和分析性复核,从纵向、横向对数据进行分析取证,发现问题和薄弱点。而目前区县审计机关的专业结构较为单一,多以财会人员为主,复合型人才特别是效益审计专门人才相对缺乏。因此,加快人才培养,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