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财务、审计业务协调会。内部审计部门经常与计财部、相关部门召开由审计、财务和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业务协调会,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于制度规定存在缺陷而可能发生的隐患以及由此所引发的一系列相关问题。 内部审计在各专业台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掌握的基本原则是,如发生新的问题,或已得到初步解决但出现反复的问题,或金额不大、性质也不严重却比较普遍的问题,则由内部审计部门和计财部共同牵头召开业务协调会,审计人员、财务人员和相关部门核算员共同参加;如发现在基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投融资、技术设备采购等方面存在较为特殊或比较重大的问题和隐患,则由内部审计部门牵头,及时召开由台长或分管台领导以及计财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加的业务协调会。对能解决的问题,会上就予以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落实责任人,制订解决方案和计划,明确解决的时间和期限,补充、修订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将审计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2、内部审计参加财务工作会议。计财部每年召开的半年度和年度财务工作会议,均邀请内部审计部门全体人员参加,同时由内部审计负责人通报同期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力争使财务人员、审计人员及各部门核算员相互之间有畅通信息渠道、共享政策资源。 3、内部审计部门与计财部共同召开财务、审计业务交流与研讨会。为共同提升财务管理和审计服务质量,内部审计部门和计财部还定于每两年召开一次财务、审计业务交流与研讨会。主要是以“服务一线、服务全台”为指导思想,着眼于电台长期稳定发展,研究解决电台在经济管理活动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内部审计和财务在对外投资、大型活动等重大经济事项中密切配合等问题。 4、建立财务、审计岗位交流与学习机制。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和各部门核算员可进行财务、审计岗位的交流与学习,内部审计人员可到计财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各个岗位进行业务交流与学习;财务人员也可到内部审计的专职审计岗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交流与学习;各部门核算员也可到计财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相关岗位以及内部审计的专职审计岗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交流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