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立项程序是否合规。依照国家及企业内部有关投资、工程建设的规定,审核项目决策立项的程序,杜绝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的行为;同时,要重点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否从环境、市场、技术、财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周密研究、充分论证。 2、审核合同的订立是否以批准的概算、投资计划和招投标结果为依据;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谨,如定额套用、费用计取、材料供应、工期进度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合同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关注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象。 3、审核重要工程物资的采购是否实行招投标。对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的材料设备采购,审计人员要观察、分析、评价招投标活动的有效性,重点关注招标过程中是否制定相应措施,有效防止出现限制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评标人员在评标中不公正客观、监督机制和人员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等情况。对于不宜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业主是否采取了与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供应商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4、审核施工单位采取“低价中标、变更索赔盈利”的行为。审计人员应关注变更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依据是否合理,变更是否属原投标报价范围等。比如,某单位基建项目的设计基础剖面图中未画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与钢筋圈梁间砌体填砌的表示,但在墙体剖面图中已有表示,可施工方以基础剖面图中无表示为由,请求设计方代表签署价值10余万元的补充砌体填砌设计变更。再如,某改扩建工程的招投标文件中有对10万元以内的单项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不再进行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但施工承包人在竣工结算时未按此规定执行,而是将所有发生的设计变更单进行累计。 5、工程量的审核应注意其计量原则、计量单位和计量的准确性。如对某单位办公楼装修工程的审计中发现地面所用石材面积的计算,未扣除中间艺术造型和装饰柱等所占的面积,导致多计2.3万余元。 6、核实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是否按工程进度付款,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由于资金不到位造成的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7、核查工程结余物资的清理及处置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对工程结余物资的审计往往是审计人员容易忽略的地方,加强这方面的审计力度,能发现物资保管控制管理方面的问题,杜绝损失浪费及将工程结余物资转入工程投资成本或转移、挪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