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项目虽然点多面广,项目繁多,但专项资金的使用政策性强,资金的安排一般围绕国家或地方政策要求的目标,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资金的筹措都有中央、地方、部门和单位多方出资,且具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与办法。专项资金项目效益审计指标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指标体系,但可以制定一个基本的、指导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基本的评价体系可以由国家统一制定,对特定用途的具体专项资金的评价指标,需要与专项资金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必要时还应聘请专家共同研究确定。因此,根据我国现阶段审计工作水平,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体系应包括指导性的评价指标和针对不同类型审计对象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在此主要探讨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至少应包括:资源占用及利用指标、管理活动评价指标、社会和环境效益评价指标。具体到效益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其指标的确定又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经济性评价指标的确定 评价专项资金的经济性包括四个基本评价指标。 (1)项目可行性论证比重(X1)。大的专项资金项目都要求立项,而立项前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的论证,这是专项资金项目投入的第一道关口,项目可行性论证比重应是符合要求的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数与实际的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数的比例,符合要求的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数不包括小项目套大项目、假立项或相同项目重复立项的项目。其计算公式为:
(2)配套资金到位率(X2)。专项资金一般都是中央、地方、部门和单位共同出资,现在许多项目只有中央资金能到位,其他方面出资难以按期到位,从而影响项目发挥其作用。配套资金到位率是实际到位的资金总额与项目计划投入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3)项目资金节约率(X3)。投入计划资金数与实际资金数不可能相等,项目资金的节约应上交。项目资金节约率是资金节约额与项目计划投入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4)专项资金用于项目率(X4)。专项资金使用中普遍存在着损失浪费、截留挪用等行为。这项指标为实际用于专项的资金与中央、地方、部门配套资金总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二)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效率性评价指标的确定 评价专项资金效益的效率性应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评价指标: (1)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X5)。每一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安排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一定的目标,项目的执行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期值,是发挥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资助作用、实现其目标的关键。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是可行性的实际效益值与可行性目标效益值的比例。其中,实际效益值可以通过成本效益分析结果值确定,可行性目标值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标准值确定或根据行业标准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2)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度(X6)。我国财政对于每一个重要的专项资金项目都要求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度是健全有效制度的个数与要求执行的管理制度总数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3)审核审批的比重(X7)。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审批是实施财政监督、保护资金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审核审批从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项目计划、资金下拨到项目的验收都应有审核审批。审核审批的比重是实际审核审批次数占要求审核审批次数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4)项目招投标率(X8)。为了降低专项资金项目的成本,一般都要求对大宗材料、机器设备进行招投标。项目招投标率是实际项目招投标的资金额与制度要求招投标的资金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