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审计署关于中央部门对 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要开展自查的要求,前不久,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根据审计署和交通部制定的《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共建协议》的有关内容,要求交通部对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交通部精心组织了部本级和部门所属单位的自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交通部党组对此次自查高度重视,进行了周密部署。专门成立了由财务司、审计办和驻交通部纪检组监察局的领导组成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冯正霖副部长任组长。李盛霖部长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听取汇报,亲自过问、督促自查工作。他强调要把审计署对交通部工作的信任转化为自查工作的压力和动力,要求通过自查达到三个目的:杜绝重大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促进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更加规范有效;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他要求,自查自纠情况不仅要向部党组报告,还要及时向审计署汇报。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对自查范围、重点、内容及时间安排作了周密部署。 据了解,交通部对部本级及22个部门所属单位和21个部管社团进行了全面自查,共查出123个问题,涉及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同时也发现了重要的案件线索。此外,交通部还组织了4个检查组对18个单位(6个一级单位、8个二级单位、4个三级单位)的自查进行抽查,做到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部党组指示,各级单位要着手纠正自查出的问题,自查出属于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各项制度;属于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涉及深层次的问题,要做出有针对性的分析,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从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财会管理制度入手,加强基础工作,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通过自查自纠达到部领导提出的改进行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李盛霖部长还要求,交通部要本着不隐瞒、不护短、讲诚信的原则,就查出的问题和重要案件线索与审计署沟通。今年3月,自查自纠工作刚刚结束,交通部财务司负责人与有关工作人员就专程向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正式通报了自查自纠结果,及时披露查出的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