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的一种新型审计模式: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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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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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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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权力制约,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的一种新型审计模式

      众所周知,目前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以离任审计为主。然而,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和审计范围的扩大,离任审计的诸多矛盾日益凸显出来。一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大都存在审计与用人脱钩的现象,即使审计有问题,也只能对既成的事实的“一声叹息”而已;二是离任审计普遍存在着“先离后审”“事后算帐”现象,虽然离任审计结果明确,但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无法挽回;三是审计任务往往集中在政府换届和干部调整的时候,与任前审计时间上重叠,很难做到“先审后离”,即使离任前审计,批量生产的审计结果不仅质量上难以保证,审计的风险加大,而对离休或即将到新的岗位走马上任的领导来说,其作用更显得苍白无力。这不仅削弱了审计监督职能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也使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为此,有必要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实行“任期年审,离任终审”的审计制度,使离任审计更为科学合理。因此,任中审计应运而生。任中审计,是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机关对有调整意向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的一种方式,根据审计的结果作为保留或变动调整依据,审计结果记入干部档案,并作为评价其任期内政绩及日后易位使用的重要依据。

      任中审计作为一种新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模式,适应干部任免工作保密性和批量性的特点,避免审计集中于政府换届和集中选拔干部时候,从较高层面客观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进行鉴定、评价,也减少原来同级相关利益主体的干预,审计独立性更强。任中审计有利于领导在位期间,克服了离任审计监督滞后的弊端,成果运用的时效性更强;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干部廉洁勤政,求真务实,科学决策,依法理财,为自己的决策负责;有利于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一种爱护,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使干部得到提醒和警戒,从而把错误纠正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情从量变到质变,避免干部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笔者认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成为审计机关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制约,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但由于任中审计时被审计对象尚在领导岗位,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审计环境更为复杂,审计面临的难度将比离任审计更大。

      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应把握的几个重点

      1.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不同情况,制定更加详细审计实施方案

      审前调查应充分详细。首先由各业务处立项后,于审计进点前一至两周内,由处长和主审对被审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发生的重大经济、诉讼情况进行了解、收集任期内会计报表、分析近几年内已实施审计过的审计资料。特别是对近三年的职责履行、重大决策程序、对外投资情况、资金调配,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方面作全面的调查。其次是制定审计方案,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结合对审计对象平时资料的收集以及组织部门委托内容,由主审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明确审计人员分工和要求。再次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向组织部门了解所委托的审计项目中所需要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和目的;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了解有无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人民来信等情况,以便在实施审计时重点关注。

      2.科学合理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

      (1)审计范围。不论是哪类的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若对其任期进行全面审计,不仅工作量大,战线长,影响审计效率,若将审计范围局限于近几年经济责任情况,则缺乏连贯性,审计质量下降。笔者认为,根据审计的重要性原则,将任期内经济活动任务重、工作量大和重大经济决策多的年度锁定为审计范围较为妥当。同时对本部门审计外,还应关注被审人任职身份的多重性,有些领导可能还承担其经济实体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对这些经济实体或社团应予审计;对政府职能转移给下属单位的,并与下属单位发生联系并产生影响的,也应当给予关注。

      (2)审计重点。审计范围确定后,将审前调查中的初步结论与被审计者的任职期间的具体经济活动相结合,确定审计重点。一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主要审查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情况,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二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资产的真实性。主要审查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三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做出的重大经济决策。主要审查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进一步审查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做出的重大投资决策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主要审查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能否认真执行并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做出评价。

      (3)客观公正地把握好审计评价

      任中审计不同于离任审计,评价结果直接影响到干部的任免。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还缺乏统一的法定依据和量化指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标准比较模糊,对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直接责任界定也不十分清楚,仅凭审计人员经验判断难免较主观,不仅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也缺乏可比性。笔者认为把握好审计评价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相关性。在财政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行,对非审计的事项,不相关的经济责任不评价,审计什么,评价什么。二是重要性。主要评价与经济责任有较大影响的经济事项。三是客观公正。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各种事项要客观分析,查原因,分清直接责任和主观责任,尽量用客观数字表达或用写实的方式,不用鉴定式语言。四是谨慎性。评价要留有余地,对政绩不能评价过高,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评价更要慎重,评价时必须有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作支撑。五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综合考核。对一些财政财务支出,不能简单地以近期投资回报额的多少来衡量,还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权建设的社会效益角度来衡量。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以审计查证的基本事实为依据,采用叙述事实的方式进行审计评价,避免在审计评价中出现鉴定性的推理判断。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相关指标量化进行对比,分析其完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包括纵向对比法和横向对比法。正确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辩证地、历史地、发展地看问题,使审计评价做到责任清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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