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现行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及特点 我国现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考察。从宏观角度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作用是为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与任免提供依据,是干部管理制度中的一种控制机制,而一般的财务审计着眼于资产的安全、完整,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合理,以及财务报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反映,以方便利益相关者进行业绩考核和投资决策。 2.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是根据政府的指令,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尚未形成规范的制度。而一般的财务审计可以由审计机关自主决定,或属于依据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的“法定审计”。 3.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直接对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载体所反映的领导干部个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而一般的财务审计是着眼于经济主体的经济责任和报告责任。 4.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以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期间作为审计的时间范围,其期间具有不确定性,通常不是一年,可能是三年或五年甚至更长时间,而常规的财务审计通常是依据会计年度进行。 从微观角度看:审计作为“人类为了建树某种标准的遵循性而进行的评价过程”(尚德尔《审计理论》),理论上可将其结构概括为四项基本要素:目标、标准、判断与证据。 1.审计目标。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并明确区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在实践中,目标的核心在于对被审计人员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做出公正评价。 2.衡量标准。真实性的衡量方面,主要是确定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以及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本身有无虚假;合法性的衡量方面,除了一般财务审计主要依据国家制订的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规章制度、国家的财经法规外,还特别考虑党和政府制订的廉政规定;效益性的衡量方面,考查反映财政资金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的效益,企业的经营成果,各项经济指标,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要求。 3.审计判断。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判断,除了同其他类别审计一样,需要对与既定标准相符程度的判断之外,还涉及企业领导人员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的区分与判断。所谓直接责任,一般是指对在任职期间直接错误地行使决策、控制、指使、操纵、干预、实施具体权力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所谓主管责任一般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除直接责任外,行使领导和管理职责对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的状况及对相关经济活动造成的影响所承担的责任。同时在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时,前任领导与本届领导责任的界定,上下级相关责任的界定,体制因素的界定,离任领导潜在问题和成果的认定及遗留问题的认定,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独有的审计判断问题。 4.审计证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证据收集工作涉及范围非常广泛,证据的收集不仅仅局限于各种会计资料及相关的原始资料和凭证,还要涉及对有关的统计数据与指标正确性的验证,有些还需使用问卷调查以提高资料的可信度,召开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座谈会可以让审计评价更加全面。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从理论上分析,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从制度方位角度看,由于存在认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审计活动,在干部管理制度中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既是经济监督,又是行政监督;既是审计行为,也是纪检、监察行为的模糊认识,往往使人们无法准确地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 2.从审计委托人的角度看,委托方式体现的指导性而非强制性,委托内容的差异性,审计结果使用缺乏约束机制等等造成审计委托人的随意性。而审计委托人的随意性,一方面有可能使审计成为实现不恰当目的的手段,另一方面也使审计工作本身难以规范——经常出现审计范围超出审计能力的问题。 3.从委托时间看,经济责任审计有的是安排在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前,有的安排在离任后,特别是对在离任后准备调任、转任或升任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时,存在前后任领导利益不一致,审计结果发挥作用难等方面的问题。 4.从衡量标准看,理论上确定审计判断所依据的标准,必须符合三条原则:整体性、客观性和相关性。所谓整体性,是指审计人员运用的标准应该是明确的和相对稳定的,运用标准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是保证审计客观性的基础。而在实践中,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运用标准的不统一和不一致问题,在效益性判断方面尤为突出,这使得审计评价结论的客观性难以保障。 5.从审计判断看,形成恰当的审计判断必须遵循确实性、胜任力、独立性、完整性和可传递性原则。实践中,缺乏证据或标准就作出判断,审计人员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而超越自己的能力作出判断,不充分考虑委托人的具体要求而形成机械式意见,审计报告使用语言模糊,传递意见信息不清晰,缺乏统一的基本规范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到审计判断的恰当性和准确性。 6.从审计证据看,审计意见必须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为基础。考虑审计证据问题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可获得性、独立收集、直接性、证实性、倾向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许多证据的获得存在较多困难,证据收集、概括的层次、概括的标准与形成的审计判断不吻合,不具备直接、有效的证明能力。 2.企业经济责任“人格化”,逐步完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