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职务犯罪之审计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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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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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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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校职务犯罪的现状

      高校职务犯罪,即高校党政管理干部利用手中的各种权力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而触犯法律。高校,曾几何时是人们心目中的一块净土,素有“象牙塔”之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的投资力度,高校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纵向和横向资金有了大幅增加,高校的资金多了,招生自主权大了,基本建设规模也逐年扩大,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拔地而起,各种教学、实验、行政配套设施采购数目庞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加,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轨道。但在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高校在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等领域也屡屡出现了腐败问题,高校职务犯罪成为媒体和大众关注的焦点,高校已成为继国有企业腐败、政府职能部门腐败后新的职务犯罪重灾区,权威人士分析高校腐败的发生和蔓延经历了上世纪 90年代初期的萌芽、90年代中期的发展和如今的大面积爆发三个阶段。尤其是近年来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都是过去所没有的。职务犯罪已成为高校发展的不和谐音符,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形象,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笔者拟就高校职务犯罪的现状、特征,从审计角度作进一步的剖析。

      二、高校职务犯罪的特征

      (一)三大病症

      1.招生病。招生腐败是高校职务犯罪中表现较早的一种犯罪形式,在高校扩招前也时有发生,1999年扩大招生规模后,高校在招生工作上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但与此同时也催生了很多腐败现象,由于学校和家长、考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些招生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借招生之机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大肆贪污受贿,尤其在单独招收保送生、艺术生和体育特长生中大搞诸如“特批录取”、“降分录取”、“关照录取”等招生黑幕,严重扰乱了招生工作,既损害了大多数考生、家长的利益,也损害了学校的声誉,一时之间高校招生腐败为百姓所诟病。2001年,上海交大的“招生黑幕”在互联网曝光,上海交大将一些考分低于投档分数线但有“市里的政要、教育部的官员、当地教育部门的负责人、两院院士、企业老总等重要人物”推荐、委托的学生,违规录取。实际上,上海交大被揭露的招生腐败是高校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2.采购病。采购是高校领导干部腐败的又一个“温床”。高校每年有大量的物资采购活动,诸如大型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材,办公设施,基建维修材料,后勤服务设施等等,采购种类、数量繁多,金额庞大。虽然多数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设有专门负责采购招投标的科室,但仍有一些采购活动分散在院系等二级单位,未纳入招投标管理范围,采购腐败便有了滋生的土壤。有些高校虽然实行了招投标管理模式,但个别采购部门的领导利用权力为亲属、朋友牟取私利,致使“阳光采购”沦为“黑箱操作”。近几年接连曝光教材、图书采购回扣私分案件,如2004年四川高校购书腐败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数目相当惊人。而部分大学的附属医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药品采购收取回扣,形成帐外小金库,甚至私分回扣款的现象。

      3.基建病。同社会腐败一样,腐败对高校基建工程也是如影随形。2000年后,高校的基本建设步入“快车道”,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拔地而起,大学城项目纷纷上马,一时间神州大地处处呈现出一派大学基建热。一些不法建筑商为了承揽高校基建项目,把眼睛盯在高校分管基建的校、处级领导干部身上,极尽行贿、拉拢之能事,千方百计地拉干部“下水”。陕西省是高校职务犯罪的重灾区,截止2005年3月,“落马”的7名厅级高校领导干部中,就有6名因基建工程受贿而“翻船”。又以南京市为例,2004年上半年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与去年同比上升143%。这8个案件都发生在基建过程中,其中涉案金额高达50万元以上的就有5件。真是“高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

      (二)两大趋势

      1.年轻化、高学历、高层次。近年来,由于人事组织干部制度的改革,大批年轻干部走上高校领导岗位,他们学历层次高,思想活跃,富有魄力,成为干部队伍中的新鲜血液和中坚力量。但在面对权力及权力所带来的利益诱惑时,却难以把持自己,最终丧失立场。据统计, 1998年到2004年5月各高校职务犯罪的犯罪人年龄多集中在30-50岁之间,呈现出年轻化、低龄化趋势,其中,30岁以下的占犯罪人数的13%,30-40岁的约占35%,40-50岁的占32%,50岁以上的约占19%。同时犯罪人的职级和职称层次也越来越高,从科级干部、处级干部乃至校级干部,且多拥有高级职称头衔。以北京地区高校为例,1998年—2000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局级和处级干部就有30人,其中校级干部比例为10%;正副教授12人,占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的 17%。

      2.集体腐败。高校职务犯罪的另一个新趋势是集体腐败,在已查处的高校腐败案中,许多是“窝案”、“窜案”。截至2005年3月,西安市检察院查办的28起高校职务犯罪案中,有21起是集体作案,占到案件的75%,原陕西经贸学院经济犯罪案涉案人员达33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2人,涉案金额高达 600万元,这种集体腐败的杀伤力是相当大的。历来,高校被称作“小社会”,自成一体,干部任免不可避免地存在裙带关系,师生关系、亲属关系、朋友关系交织成一个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关系网的背后是权力的结盟、权力的互补、权力的壁垒,在这种背景下,集体谋划、集体获利、集体腐败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高校职务犯罪之审计剖析

      (一)内部控制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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