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把煤、油、天然气和水力称为四大能源(指一次性能源),并把节约利用能源的潜力称为“第五能源”,可见世界各国对节能的重视。节约的关键是要提高能源的利用程度,开展能源审计,目的就是通过提高能源的利用程度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审计按空间范围划分,有宏(中)观能源审计与微观能源审计之分,下面能源审计理论各要素的分析中会分别从宏观能源审计和微观能源审计两个方面论述。 (一)能源审计产生的理论依据和审计目的 审计的理论依据即审计的客观基础,是指一种审计类别赖以产生和发展的源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某种需求。换言之,审计结果的使用者对审计的需求决定了审计的产生,不同的审计客观基础往往决定着不同的审计结果使用者,他们对审计结果产生的信息也有不同的需要,由此产生不同的审计目的,所以审计的客观基础与审计目的是紧密相连的。 从宏观来说,能源审计的目标是检查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能源使用责任的履行情况。宏观经济活动的主体一般是各级政府或公共机构,它们受托拥有一部分或大量的公共资源(包括国有资产及其他社会公共资源)的管理、使用和经营权,因此对国家、社会公众承担相应的公共资源责任。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国际政府审计准则》第20条指出:“随着公共觉悟的提高,对管理公共资源的个人或单位的公共责任要求已越来越明确,因此更有必要确立责任的程序并使之行之有效。”这种公共资源责任的存在就带来一种需求,即国家和社会公众对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履行公共资源责任情况的检查监督的需求,也就是国有资产和其他公共资源是否得到良好的(经济、有效、节约的)经营、管理和使用。这种需求是通过审计来满足的,即由国家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进行宏观或中观的审计,向国家和社会公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具体来说,宏观能源审计的前提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中明确规定由相关的政府机构来管理和利用能源,并且已明确了其具体的职责,这样在能源审计评价时才有依据和标准。 从微观来说,能源审计的目的是改善经济组织能源利用的投入产出关系,检查其能源使用的合规性。一个目的是对某项(类)具体能源综合利用效益的测算、评价,审计方法是从指标上加以验证。例如反映能源(实质是一种劳动对象)综合利用效益的综合能耗指标,这种综合性指标的测评,能够证实某项(类)能源的总体利用效益的高低,通过分析审查原因,也能指出其升降的主要影响因素和每个因素影响的程度。另一目的则是检查对某项(类)能源的具体开发利用程度,其目的是验证某类能源共耗费多少,其中真正用于生产经营用途,创造经济效益的有多少,剩余的浪费了多少。这类审查有利于揭示、消除级源利用的损失和浪费,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应该注意,以上两个审计目的在能源利用效益审计项目中并不是孤立的,前者是后者的综合表现,后者则是前者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二)能源审计主体和客体 宏观能源审计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这是由宏观能源效益审计所体现的审计关系所决定的。根据上述客观基础的分析,审计的授权人是国家、政府或社会公众,而被审计对象是政府或公共机构,这就要求审计主体有一定的管理层次和权威性,由社会审计或内部审计来承担宏观能源审计是不适当的。宏观能源审计的客体即内容,理论上应该包括能源技术系统(ETS)的各项组成内容,但由于受到法律授权、审计手段等各种审计环境因素的制约,目前实践中一般只对与能源有关的财政收支以及对宏观能源效益有直接影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如重要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计划及利用效果的审计。例如香港的机电工程署自1994年以来至2006年已对香港的主要政府建筑物都进行了能源审计。 微观能源审计,就是对组织和项目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合规性、有效性、节约性及能源管理的审计。通过审计,提出哪些地方存在改善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增加收益的机会和潜力。审计主体可主要由内部审计来承担,社会审计人员有时也以管理咨询的方式参与。其客体内容包括对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的审查、企业能源消耗审查和企业节能的审查等。 (三)能源审计的职能 从控制经济运行风险的审计目的出发,宏观能源审计的职能主要不是监督,而是经济评价和信息反馈。这是因为能源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与能源有关的财政收支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被审计对象的层次比较高,而在我国,作为审计主体的国家审计机关也只代表政府,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再者,对能源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的评价往往缺乏客观的绝对标准,因此难以监督,而只能对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相对的比较和评价,将评价意见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信息。 在国际范围内,从检查政府和公共机构的公共资源责任的审计目的出发,虽然审计对象的层次不变,但审计主体却更多地代表着国家和社会公众的更高利益,从理论上讲,审计结果应该直接向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报告,其审计的职能应以评价为基础的监督。 (四)能源审计的程序 能源审计的全过程,大体可以包括五个阶段: 1.选择审计对象。一般选择那些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影响的、能源消耗量大或者已经有迹象表明能源使用和管理效率低下的项目;或者通过经常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将对其经济效益和内部管理情况比较了解的部门和单位作为能源审计的对象。根据一些国家和地区审计机关的做法,这一阶段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制定五年的宏观审计计划;二是制定每年的审计工作计划。前者的基础工作是收集资料和周期性一般调查,即收集被审计机构的主要履行工作情况和资源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