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审计厅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下发了《关于积极推动文明审计的意见》,要求全省审计工作者在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循行业文明礼仪公约和职业道德,努力塑造良好形象,积极开展文明审计。 《意见》提出,要把文明审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在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审计业务开展等方面,充分体现审计机关的文明素质,“用审计别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用理解自己的理念来理解别人”,切实将李金华审计长诠释的文明审计六条内容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确立“监督就是服务、制约就是促进”的理念,正确处理监督制约与服务的关系,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一审二帮三促进”上。审计报告既要客观反映和分析查出的问题,又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从政府宏观调控和被审计单位微观管理两个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在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的同时,为被审计单位纠正错误、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在审计工作实践中,要围绕审计目的,继续坚持往年好的做法,审前搞好双向承诺,审计实施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要善于换位思考,既坚持原则,体现审计的严肃性,又不以监督者自居,做到诚恳对人,以理服人。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组的管理和指导,尤其是大的审计项目,必须挑选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高审计专业技术水平、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主审,要在审计组中指定人员担任廉政监督员,从细微之处约束审计人员行为,规避审计风险,保证审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定期不定期抽查形式,检查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中遵守审计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情况。 《意见》明确提出,将文明审计纳入年度单位和个人考核内容,每年年底与质量考核和文明处室、文明个人考核相结合,进行量化考核、定性评价,同时,定期不定期对文明审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配合文明审计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完善学习教育、廉政承诺等审计工作教育机制和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