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 2006年,国际相关组织发布了我国清廉指数(CPI),中国内地从2005年排名第 78大幅跃进到第70名。 中央党校党建部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教授表示:数字仅仅是数字,应该从两面去看,“按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于‘腐败’的解读是非常严格和明晰的。例如,腐败中的‘影响力交易’(并没有得到好处,但因为某种影响而产生了一定的问题)在我们的理解中就是一种社会现象,可能不算腐败。如教育乱收费问题等说不清的‘灰色领域’是越来越广泛了。”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表示:“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是毋庸置疑的,从数据上看,党员中真正掌握着重权的占党员的多大比例,而被查处有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占掌握着重权的党员又是多少呢?这个数字我们没有去统计。”而任建明也提出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比如对于一些大案要案为何总是在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才能发现问题。 这无形中就对“一把手”的权力如何监督提出了疑问。 2003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设立专门巡视机构的请示。随即,组建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和五个巡视组,共有45名巡视工作人员。组长从刚离开工作岗位、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正省部级干部中选任。 巡视组在去年对省一级领导班子开始巡视,这也是巡视组第一次对省一级进行巡视。巡视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文件数据、受理群众信访等多样方式,了解涉及省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问题,并向中央报告。由于巡视组由中央派出,可以免受当地“关系网”的干扰。而巡视组每到一地,均由省委书记做工作汇报。全体省委常委以及部分副省长、省人大副主任、省法院和检察院的负责官员出席。 全国政协常委、中央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说: 2006年,巡视组还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巡视;这一年,巡视组第一次对国有企业进行巡视,在一个企业的巡视时间一般为4个月。而今年,巡视组将继续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包括特大型国有企业。 目前,中共中央也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提出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 预防腐败的工作落到实处是关键 对于去年的换届工作,中央纪委、中共组织部联合派出两批共六个督查组,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督促和巡查,共查处“跑官要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424人。与此同时,严肃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纪律,共查处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单位491个,涉及违规金额 2.55亿元,共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领导干部1269人,违纪金额5448.37万元,有23534人主动上交款额1.27亿元。 2007年,我国将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目前正在积极筹建国家级的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已通过了中编办审批,但具体挂牌和运作时间尚未确定。全国政协常委、中央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也介绍,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在今年成立。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能是进行宣传、教育,进行制度的建设、机制体制的创新,以及在反腐败上抓一些源头性的工作。国家预防腐败局将放在监察部,具体的主管部门还在研究中,但这个专门机构的规格会比较高。 对于中国的反腐败工作,已经逐步形成纪委、监察部门的党纪、行政监督,检察院系统的司法监督,以及审计系统的经济监督的“三位一体”模式。随着中央反腐败“战略方针”的正式提出,前述三个监督主体在新的一年里,将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有序开展反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