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江苏省审计厅副厅长薛蓓儿和农工党中央副主席朱兆良联合向大会提交了发言材料,建议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谐社区建设。 材料中说,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近些年,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社区建设,把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社区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以江苏省为例,全省初步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市、区、街道三级配套、辖区共建单位资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社区的各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有了明显提高,社区服务功能日益增强,社区文化和社区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两位委员在材料中指出,尽管社区建设工作有了改观和进步,但是距离“和谐社区”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关键要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部门往往把大量工作“安排”进社区,像最低生活保障调查、户籍调查、房屋拆迁等本应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的工作都交给了社区。很多部门还要求社区居委会到居民家中去帮助收计生费、治安费、卫生费等等。这些本该属于行政部门自身完成的任务占用了居委会与社区居民联系和服务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因此两位委员建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办事的同时,应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给以必要的经费保证。做到任务进社区,包袱出社区,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改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成天围着政府转”的局面,从而形成政府为社区服务,社区为居民服务的氛围,共同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两位委员还建议,社区要建立健全促使社区和谐运行的长效机制,如:加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建立利益调节机制;加强信访体系建设,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加强对拆迁、低保政策的调研,建立政策保障机制等。 在材料的最后,两位委员指出,建设和谐社区,要坚持以党的建设为中心、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服务行业为重点、以文明教育为先导、以安定有序为基础、以政府转型为保障。只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才能有效地推动和谐社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