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深化对企业内审的认识,积极推进审计工作发展。企业内审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管理控制的有效工具,它要评价政策、程序、审批权限的使用、管理工作质量、方法的有效性。内审工作的目标不再局限于检查可能存在的差错和弊端,而且通过独立检查评价活动,针对控制的薄弱环节提出建议和指挥,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内审在深化企业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要明确内审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经营者的助手,是确保现有资产安全完整和反腐的卫士,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参谋。 2、改革现行内审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以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分离的原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内审机构均应设置监事会。凡董事会、总经理需要的内部审计人员由监事会派出,要遵循向董事会、总经理报告工作的原则,开展相应等级的内部审计。而国家派出的内审机构负责人及审计人员,要遵循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的原则,实施内部审计,现行的各类内审机构及其人员应逐步向这一组织形式过渡。 3、企业内审范围应进一步扩展。随着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企业实现了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性的转变,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企业生产内部分工越来越细,生产组织管理职能和作用日益突出。因此,内部审计要从以经营审计为主转移到以管理审计、效益审计为主,审计的范围要从单纯对会计资料的审计,扩展到对于管理组织结构的合理性、管理机构职能的有效性、管理机制运行的灵活性进行审查监督;审计要参与对企业风险的评价和分析,要对投资、生产进行事前的可行性研究,提供制定最佳方案分析报告,使单项投资取得既定风险下的最大收益,或在既定收益下的风险最低;在多项投资和生产中通过确定最佳组合方案以分散风险,这是内部审计中较高层次的监督。 4、结合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拓展新的审计方式。 (1)实行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要求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总结自己的经验,借鉴外国经验,探索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和境外企业审计。 (2)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根据我国企业本身的经验和教训,借鉴国外经验来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并在《公司法》和《企业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3)建立股份改制企业的审计制度。首先,在改制前应做好原有企业清理结算工作。进行资产核资、资产评估、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次,在转制后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加强民主监督。除了实行财务监督公开、增强透明度以外,还应建立审计制度。监督形式主要有:①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不设专职审计员,从股东中选拔通晓审计业务的人员实行定期审计监督,维护股东和职工的利益;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查证,提高信息透明度;③聘请审计监督员对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查评价;④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审计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