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项目前期决策是决定投资效益的关键,对外投资项目要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项目性质,组织有资格的单位和人员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投资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分析和论证,作多方案比较和评价。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评估制度,通过设立投资评估小组,要求有关业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财务部门等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单位内外的有关专家,审核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要进行法律咨询,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投资评估小组在对可行性分析报告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提出是否投资的倾向性意见,为领导的最后决策提供依据。 2、完善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制度。首先,单位领导成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投资事项通过有投资评估小组成员参加的行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认真研究,在充分讨论“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认真听取投资评估小组提供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应的投资决策权限,对投资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确保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决策的合法、科学、合理。其次,要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审批的投资项目,各单位应按投资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3、使用合格的管理人才。对全资或控股的投资项目应选派思想政治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精通业务、懂经营、善管理的人员担任主要经营者,由单位财会部门推荐熟悉业务、善理财的人员担任财务主管。必要时可外聘优秀的管理人才协助进行管理。 4、建立经营责任制和严格的奖惩制度。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单位应创造条件建立投资项目经营责任制,逐步建立,完善考核及奖惩制度。对投资决策正确、经营得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予以奖励;对投资决策失误导致经济损失的、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根据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及经济上的相应处罚。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5、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是否真实、客观、可靠,是否集体决策,是否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等,都要纳入内部审计的范畴。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定期内部审计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对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及时准确地进行分析评价,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实行经营责任制的项目,经营成果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须经内部审计确认,方可按规定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