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出台了《关于对审计建议进行审理促进审计整改措施落实的意见》,要求做好审计意见的落实,加强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是黑龙江省重视审计工作、支持审计工作的又一重要措施。 近两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积极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工作。钱运录书记、张左己省长、栗战书常务副省长先后多次专题听取审计情况,肯定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省审计厅上报的重要审计情况,省领导每份都有批示。据统计,200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批示审计报告、信息177篇(次)。其中栗战书副省长先后20次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肯定审计工作取得的新战绩。黑龙江省审计机关提出了审计机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具体意见,并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后,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在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2006年,该省组织开展了对全省扶贫资金、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等6个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审计报告上报后,张左己省长,王东华、申立国、王利民、程幼东副省长等先后予以了批示,肯定审计情况真实、准确,具有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为省委、省政府确定改革重点,制定宏观管理政策措施提供了依据。 为促进审计整改,更好地发挥审计为宏观经济服务的作用,黑龙江省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审计建议进行审理促进审计整改措施落实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对省审计厅上报的审计报告按照类别分别进行审理。对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要提出办理意见,请省财政厅、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对专项审计情况报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要召开会议,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研究,提出审理意见,呈分管副省长审定同意后,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按审计报告要求整改,必要时,采取新闻发布或公示、公报等形式予以公开;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先由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再报省委、省政府。报省政府的审计报告全部分送省长、常务副省长阅示,省长、常务副省长批示督办落实的或其他重大事项,政府有关部门要给予督办,促进主管部门和当事单位或个人积极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