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煤矿安全内控设计的健全性 1、了解安全内控的内容。通常包括与安全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例如安全机构,安全投入保障,瓦斯治理,“一通三防”,打钻,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安全保护设施,职工劳动保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与职工收入挂钩,群监员汇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代班,安全事故分析,质量标化检查,安全风险抵押,安全联保,作业操作规程审批,安全应急,防爆物资采购验收及入井,特定作业环境下的安全特殊措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与安全有关的相关管理制度。 2、了解安全内控的程序及方法。(1)询问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2)分析程序。如果发现异常或未预料到的关系,应当在识别安全风险时考虑这些比较结果。(3)观察和检查。观察范围包括地面,井下;检查文件、记录和安全内部控制手册;阅读由管理层和治理层编制的报告;实地察看煤矿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追踪人员活动在安全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穿行测试)。(4)查阅上一期审计工作底稿。 3、做好审计工作记录。记录通过了解发现安全管理制度设计上的重大缺陷,应有而没有的安全内控,安全制度建立上存在的盲点,为下一步确定控制测试的时间、地点、人员分工、范围打基础,并作为安全评价依据的审计工作底稿。 二、评价煤矿安全内控引发的风险性 1、评价依据。应以煤矿安全规程或行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制定的安全管理内控作为评价标准,以通过了解内控和测试内控所获取的证据作为评价的依据。 2、评价方法。适宜采用文字描述法,通过了解程序获得的安全内控上缺少的关键控制点、控制盲点及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通过控制测试记录的内控执行上的差距,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安全风险包括安全内控设计不合理和执行无效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不确定性。例如,煤仓上口无防护设施易引起职工不慎掉进煤仓,“敲帮问顶制度”执行不力引发顶上矸石掉落砸伤头部,停送电制度执行不力引发误送电触人的风险,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引发瓦斯管理控制盲点,点火之前未进行检查引发瓦斯爆炸风险。 3、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安全风险。煤矿应更加关注“一通三防”带来特别重大安全风险。例如,瓦斯治理投入上的严重不足可能导致瓦斯治理缺乏重要的物质保障。突出煤层无特殊管理措施,通风系统不畅等引发的瓦斯爆炸等重大安全风险。 4、对风险评价的修正。风险评价是一个连续、动态过程,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如果通过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与初始评价获取的审计证据相矛盾,应当修正风险评价结果,使之更加符合煤矿实际,能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更好地利用风险评价结果。 三、监督煤矿安全内控实施的完善性 1、与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沟通。内审人员应当及时将注意到的安全内控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告知适当层次的管理层或治理层,并与管理层探讨拟采取的安全风险应对措施。 2、出具审计报告。在报告中应站在管理的角度去分析安全内控,分析安全内控的薄弱环节,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通过不断审计,不断完善,及时为管理层安全决策当好参谋,强化安全管理,达到规避安全风险,降低安全事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