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审计前应履行的职责 1.开展审前调查。接受审计任务后,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审计组组长应当安排适当的审计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 2.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前调查的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和步骤,预定审计工作起止时间,确定审计组成员分工。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一般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大型项目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二、实施审计期间应履行的职责 1.进行初步分析性复核和评估审计风险。一是要对审前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性复核。初步分析性复核分以下几个阶段:在编制审计方案阶段,帮助审计人员确定其他审计步骤的性质、时间、范围和重点;在审计实施阶段,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程序,以提高审计效率;在审计报告阶段,对财政财务资料进行总体复核,形成或支持审计结论。二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初步评价,评估审计风险。在审计期间,审计组长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运用专业判断,采取相应的审计测试措施,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2.收集审计证据。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人员收集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发现审计证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成审计组成员进一步取证。在写出审计报告前,审计组组长要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归纳、分析和判断,进而形成审计结论。 3.审计分工。审计组组长应当根据审计人员的性别、年龄、性格、专业、特长等进行分工,相互结合。 4.审计复核。一是复核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审计,具体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是否按程序及时编制补充调整审计实施方案;二是复核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支持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证据是否有遗漏,是否有不相关的资料作为审计证据;三是复核支持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完整,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是否规范,所附审计证据相互印证的钩稽关系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审计日记中集中补写、内容过于简单、反映审计过程不全面等问题;四是复核审计结论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三、审计现场作业完成后应履行的职责 1.归纳整理材料。编写审计报告之前,审计组长对全部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资料和审计证据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筛选,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对一些疑难问题,应重点研究落实,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客观公正。 2.撰写审计报告。审计项目现场作业完成后,审计组长应及时撰写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组组长负责撰写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组集体讨论,审计组组长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参加项目汇报和业务审理。根据是一般性审计项目或是重要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应及时向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和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汇报审计情况,组织和参加审计机关领导召开的审计项目汇报会和业务审理会。根据审计业务会议的决定,修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 4.报送审计文件。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报送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有关单位。 四、审计项目完结后应履行的职责 1.落实审计整改。在审计整改中,作为审计项目实施责任人,审计组长一是要将重大案件查处,违规问题纠正,管理问题问责及体制问题完善进行分门别类地推动落实,达到一个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二是要督促相关各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三是要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四是要利用好社会舆论的力量,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整改结果再公开,把整改情况好的单位公开的同时,也把那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公告于众,让社会舆论来监督。 2.审计材料立卷归档。审计档案实行审计组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对审计档案反映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查验收,签署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责成有关人员改正。按期将检查合格的审计项目案卷移交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3.报送信息宣传材料,撰写研究文章。审计组组长除了有撰写审计报告的任务以外,审计项目结束后要趁热打铁,积极撰写审计专题报告和信息宣传材料,向本级和上级审计机关、地方有关部门和领导以及媒体提交,宣传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