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应有的四个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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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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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关要做好政府理财的“监控器”。审计机关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当好政府理财的“监控器”、纳税人的贴心人,要把纳税人的每一分钱管理好、监督好,更好地造福社会、造福人民。

      审计机关要善作“护财人”。审计机关应突出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重点看财政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管理、分配、使用的各类专项资金、预算内(外)资金是否发挥出了真正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滋生。

      审计机关要勇当“黑脸包公”。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就要有敢于负责、敢于碰硬、一查到底的精神,勇当“黑脸包公”,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对于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整改不主动、不积极甚至屡审屡犯、拒不落实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要向党委、政府写出专题报告,严肃处理,对于查出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移交给纪检监察、检察等执纪执法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审计机关还要乐当“信息员”,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作理性研究,综合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交出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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