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客观因素形成的内部审计风险可采用的措施 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充分认识到审计风险的客观性及其可控性,从而有意识地去寻求规避内部审计风险的有效措施,例如将内部审计风险及其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引入实务工作。 第一,采用定量方法。在事先确定内部审计风险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计算检查风险: 检查风险=内部审计风险/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 例如,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为5%,根据历史资料和本次审计情况,他将被审计单位的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评估为20%,则他可以接受的检查风险计算如下: 检查风险=5%/20%=25% 第二,采用定性方法。上表说明,检查风险与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存在反比关系。当内部审计人员对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的评估风险越高,他可以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反之亦然。换言之,当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的评估风险较高时,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扩大审计范围,将总体检查风险降低,使审计风险降低至可以接受的水平;反之,当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的评估风险较低时,内部审计人员即使采用较高的检查风险水平,总体检查风险仍然较低。 内部审计人员需要接受一个恰当的风险观念,即通过内部审计风险及其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指导工作,可以在提高审计效率的同时控制一定的内部审计风险,而不是彻底取消内部审计风险。必须指出,无论采用定量还是定性的方法,均涉及如何适当确认内部审计风险、评估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以及进一步确认检查风险的问题,当前在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实践中,确认或评估这些风险是一个挑战,值得有关人士进一步研究。 (二)针对主观因素形成的内部审计风险可采用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推广和使用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可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加快建立新的具体准则和实务指南,并完善已经发布的准则。内部审计协会和商业银行可以组织有关领导和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准则培训班,推广准则的主要精神。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准则的要求修订单位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且以准则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从而有效地降低内部审计风险。 2、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商业银行应该在建立有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深化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建立垂直、独立、权威、科学的内部审计体制。在总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审计委员会章程,明晰定义审计委员会的目标、职责、组织机构、成员与资格要求,与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关系等。董事会要充分利用审计委员会对银行实现有效治理和科学管理。 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设立于商业银行审计委员会之下,行使具体的内部审计职能。该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某些地区设立内部审计分部,分部内所有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总行垂直管理,所有的内部审计费用由总行直接承担。在日常审计项目中,需要充分关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如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压力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切断经济利益、更换审计人员等。 3、提升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水平。随着金融市场的细分,商业银行产品线逐渐丰富,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内部审计人员在采用传统程序如检查会计凭证、信贷档案的基础上,需要对银行经营决策过程、业务执行流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需要对决策人员、执行人员的行为和责任进行审计。随着内部审计在治理、风险、内部控制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内部审计部门不仅需要财务会计专家,也需要内部控制专家、风险管理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