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账凭证所附的发票金额较大,且较完整,又无购物明细,且多为办公用品、常用材料等。这种情况可能是单位将资金预付给商业服务单位(如百货商场),从商业服务单位取得现金购物卡,再将现金购物卡支付给业务客户的有关人员。查证方法:直接询问具体经办人员,必要时到库房检查所购货物的出入库情况。 2、从税务部门开具劳务费发票入账,又无具体劳务项目合同和劳务人员明细。这种情况可能存在套取资金用于支付贿赂款,或者转入“小金库”。查证方法:了解是否存在劳务项目,劳务费用的签领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本单位人员代领现象。 3、制定市场开拓政策,在工资渠道之外将市场开拓费用支付给市场部门,或直接支付给业务人员。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贿赂手段。一般单位对市场部门员工的奖励会在工资总额中列支。在工资渠道之外支付市场部门奖励,可能存在将奖励款项实际支付给客户。查证方法:了解市场部门员工在一定期间的实际工资及奖励金额。对工资渠道之外的奖励款项,要了解签领手续是否完善,签领人员是否为收款人。通过了解资金流向,查实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4、应付款项,特别是“其他应付款”。各单位的应付款项中都有一些实际不用支付的项目。这些项目的余额可能长时间无变化,若某一时期突然发生变化,可能存在不正当支出。查证方法:将应付项目的各期余额进行对照,对余额突然减少的项目,要追查支出发生时的原因、支出审批手续是否完善、资金的实际去向是否正当。 5、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支付咨询服务费。咨询服务项目由于缺乏强制性的验收标准,容易成为支付商业贿赂的手法。具体表现为虚列咨询项目,需增咨询项目内容,合同签订不规范,收款人账户不是客户单位的法定账户等。查证方法:收集被审计单位的咨询服务合同,了解合同内容和合同履行情况,比较咨询服务项目的市场价格,同时查看收款人的账户是否是合同规定的账户和法定账户,是否全额转账付至规定账户,是否存在现金支付现象。 6、从“应付工资”中直接支出大额款项,或者虚列名单支出工资。“应付工资”科目用于核算工资及奖励性支出,该科目各期的发生额应大致相等,且多有尾数。若某期发生异常变化,就可能存在套取资金的嫌疑。查证方法:查看异常变化的会计凭证,了解是否有具体的工资发放明细,若无发放明细,又是现金领取,可能存在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若是现金发放,要查看是否有具体领款人的签名,签字人员是否为本单位员工,是否有虚列人员名单套取资金情况。对代签的,要追查款项的去向。 7、在项目费用中直接以“咨询费、专家费、协作费”等名义支付款项。这种情况在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开发、咨询服务、检验试验等单位出现较多。查证方法:了解项目的具体内容,查看费用支出明细账,并从业务部门取得各项费用,特别是人工费用的构成明细,掌握外单位人员领取费用情况。若是客户单位人员领取,就可能存在商业贿赂。 8、费用报销项目异常。一些单位为稳定客户关系,同意或主动提出让客户单位的有关人员以自己名义或以本单位人员名义报销费用,此类费用一般频次不多,但金额较大,在费用明细账中应有一些反映。查证方法:对账面反映的一次性报销金额较大的项目,要了解报销人员是否为本单位人员,费用项目是否同本单位业务有关。对非本单位人员报销的费用,要追查报销的原因;对本单位人员报销的同本单位业务关系不大的项目,要询问报销人员,了解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