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一级社保基金审计2007年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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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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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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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7年开始,国家审计署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省、市一级社保基金进行审计。由于县级以下规模较小,此次检查范围将局限于省、市一级规模较大的资金。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表示,将启动审计工作,以确保没有其他大型政府养老金基金被违规使用。

      2006年8月,审计署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不含上海和西藏,对上海有关保险基金正在进行专项调查,对西藏委托地方审计机关审计)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本级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2005年三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2006年11月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共查出违规资金71亿元。

      事实上,社保审计已经写入了《审计署2006~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李金华也多次表示,要树立“民本审计”理念,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就业、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作为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

      2007年开始的这次社保基金审计比2006年8月的审计范围更大、更全面,但依然无法涉及县以下规模较小的资金。

      “目前大部分社保基金是由市县一级统筹,只有少数几个省是由省一级统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绍光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由县一级统筹的地方没有市一级统筹的多,但是由于比较分散,监管起来更加困难。李绍光表示,政府多年来一直想统上来,但是由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等非技术因素,一直很难在现行体系内实现。

      在他看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根源还在于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上海最新的规定是收支两条线分开。实际上这些规定在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就讲过了。”

      李绍光建议,可以采取信托制的方式管理社保基金,将运营管理分开。比如和统筹层次对应,找全国的金融机构受托管理,政府可以使用,可以监督,但不能随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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