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2007年将会针对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专项审计。”2006年12月15日,审计系统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该官员透露,土地出让金专项审计最近刚刚列入了审计署2007年度的审计项目计划。 2006年11月底,审计署一位领导在一次会议上表示,2007年国土审计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并直接提到要关注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因为土地收益是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 据国家审计署内部掌握的数字,2004年全国出让土地18.48万宗,出让价款6412.18亿元,其中纯收益2339.79亿元。 实际上,早在2006年7月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已经在行动,试点对广州土地出让金的审计,总结经验后再在全国应用。 重点抽审举报城市 “审计署现在接到很多关于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中违规问题的举报,其中涉农问题比较严重。”上述审计系统官员解释说。这是促使审计署开展土地出让金专项审计的一个动因。 据透露,2007年的土地出让金专项审计并不是全国铺开,而是选取一些重点城市进行。 “这次我们不会像2006年8、9月份的社保金审计那样,把全国的重点省会城市都扫一遍。”该审计系统官员说,“我们会有重点有目标地进行抽审,就是在全国抽取部分重点城市,对这些城市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审计。” 但重点城市的名单目前尚未敲定。不过有消息说,“来信举报反映的问题比较多和比较突出的城市,将会成为这次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了使即将到来的专项审计操作得更加专业和到位,2006年12月上旬,审计署召集了农业资源司以及驻各地特派办有关官员举行了一次有关土地审计的培训,农业资源司的负责人在培训讲解中,重点梳理了“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审计署主要提到地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中的三大“致命”环节:以招商引资等各种名义违规减免出让金、用地单位拖欠出让金、实物或债务抵顶出让金造成出让金流失;借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名目虚增或违规扩大土地开发成本,造成少缴出让金;征收不力,未能及时足额收缴出让金等。 此外,非土地管理部门代收土地出让金、非财政部门设置过渡户、缴入专户的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以及违规使用出让金,挤占挪用出借出让金等也是土地出让金审计中要留意的问题。 这次审计还将检查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执行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情况——地方政府有没有擅自变更项目预算,有没有超项目支出范围或者超预算标准开支的情况存在,以及有没有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都会被重点关注到。 土地出让金乱象 审计系统官员告诉记者,两年前地方圈地盛行、房地产投资迅猛的时候,外界就提出了审计土地出让金的想法。国家审计署也收到了来自基层审计部门的意见,希望能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审计。2006年以来审计署又收到各地关于土地出让过程中各种违规问题的举报。 “举报中提到的情况很多,比如‘两份合同’现象。”上述审计署人士举例说。 所谓“两份合同”,就是一份合同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与客商签订,然后开发区或乡镇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再与客商签订另一份实际付款合同。两合同对比,后一份约定的土地出让金金额远远低于前者,前者的价格一般不低于最低保护价。买地客商往往只需支付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甚至分文未付,就能拿到土地使用权证,而后果是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长年挂账,无法收回。 还有就是有的地方政府不收土地出让金,而以土地出让纯收益代之。而对土地出让纯收益,国家没有硬性规定征收额,一些地方政府就随意按照标定地价的20%来征收,其他的80%土地出让金全都白送给了企业。 有的地方违规将土地出让金专户上的大量资金用于向企业返还。由于这是违规的事,所以不敢普遍实行,而采取私下“一事一议”的方式,对有的企业全额返还,形成了事实上的“零地价”,对有的企业又没有返还,既造成不公平竞争,又成了权力寻租的温床。“在对某个省会城市的审计中,我们就查出有10多亿的土地出让金以这种形式流失了。”上述审计署人士说。 上述种种问题的日益突出,使审计署感到有必要以更大力度介入到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环节的监督中去。 2002年国土资金专项审计所发现的全国部分城市土地市场交易秩序混乱,部分地方政府制造了大量“零成本出让土地”等情况反映给了国务院领导后,引发了一场全国范围为期两年的土地市场交易秩序整顿活动。2007年将开始的土地出让金专项审计,又将引发什么样的深远影响呢? “现在审计部门已经成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的重要监督部门,2007年将开始的土地审计项目,可能是根据2006年土地联合督察组对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制定,这一项目的深远影响将在2007年年中体现出来。”一位专家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