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无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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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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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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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表示,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任何单位和环节都必须接受监督,不能有特权有例外。

      在2006年12月1日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针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出的问题予以回应,坦言劳动保障部门应负重要责任,并将推出多项措施进行整改,逐项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清理回收资金。

      劳动保障部门对审计公告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时间上看,1999年以前发生的违规资金为23.47亿元,大多是涉及基金安全和完整的问题。2000年后发生的47.88亿元,多数属于管理不规范问题。从违规主体上看,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税务机关等多个部门。

      据刘永富介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逐项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清理回收资金。能立即整改的,如未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多头开户,要商有关部门立即纠正;不该用基金支出的费用,要按规定把钱冲抵回来;因为合同未到期等特殊情况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纠正;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商财政等部门并向政府汇报,提出清收意见,已经造成损失无法清收的资金,要按要求由同级政府偿还到位。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整改计划将于2006年12月底前上报。

      对于此类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酝酿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基金运营管理的透明度,争取每年、每一季度及时向社会通报社会保险信息。2007年,还将组织基金征缴专项检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推进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研究制定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调研起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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