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代耕问题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宿志刚,河南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河南 开封 475001   宿志刚,河南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暨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抗日根据地的代耕是根据地政权实行的帮助没有劳动力或劳动力不足的抗工属和退伍军人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的制度。在陕甘宁边区,它是诸多优抗措施中最中心的方式。边区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条例和细则,制定了代耕原则、代耕办法、代耕方式及加强代耕的组织领导和思想教育等措施。代耕的实施,对改善抗工属及退伍军人的生活,稳定军心,激励士气乃至抗战的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边区的代耕充分体现了统一战线的政治特征和全民性、长期性等时代特色。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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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7)09-0064-08

      代耕即帮助没有劳动力或劳动力不足的抗工属(抗日军人家属和抗日工作人员家属)及退伍军人进行代耕、代种、代管(田间管理)、代收的制度。它是陕甘宁边区最基本的优抚制度,“是优待工作最中心的方式”[1](p213)。迄今关于陕甘宁边区的代耕的研究,表现为在边区优抚制度研究中有所涉及①,但缺乏深度研究和全面分析。本文从代耕的起因、措施入手,在动态中阐述边区代耕对改善抗属、退伍军人生活、推动扩军抗战及激励士气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并总结边区代耕之特点,希望得到学界指正。

      一 边区政府选择以代耕为优待中心方式的原因

      边区政府之所以把代耕作为各种优待方式中(如提供公粮公款的物质优待,临时救济和精神优待等)的中心方式,有其多方面的原因。

      (一)抗工属数量众多与边区财政能力有限的矛盾,决定了边区政府无法实施持久的物质优抗

      由于抗战的持久性和许多青壮年踊跃参军参战,抗工属数量相对于边区总人口是相当庞大的。林伯渠1939年在《陕甘宁边区政府对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报告》中说:“根据各县前前后后的调查统计,脱离生产直接参加前后方抗战工作的,约二万户左右,其中多数在抗战部队中充当指战员,部分参加其他抗战工作。”[2](p123)1941年,边区政府民政厅公布《陕甘宁边区人力畜力第一次调查草案》,以延安县等12县计算,“平均抗属占全户数百分之十一……每户平均五人”[3](p488)。如按边区20000户抗属,平均每户抗属5人计算,边区抗属当有10万人。关于工属数量,虽然没有确切统计,我们可根据部分县的抗工属比例来推算。据1938年关中分区对新正、赤水、新宁、淳耀4县统计,共有抗属965户,工属343户,工属是抗属的35.54%强[3](p539~540)。另据志丹县通讯报道:“全县共有抗属三百六十户,二千四百三十二人。工属二百四十一户,一千六百八十九人。”[3](p543)工属户数为抗属户数的66.9%强,工属人数为抗属人数的69%强。志丹县的工属与抗属比例显然高于关中4县,且每户工属人数高于抗属2.1个百分点。我们就按关中4县工属为抗属的35.54%计算,以1939年20000户抗属为基数,平均每户5人,边区工属应有7108户,35540人。至于退伍军人,据1938年至1943年统计,除安置在党政机关、学校的以外,退伍到农村的有5000人,且绝大部分在农村种田,不少因身体状况需要代耕。[3](p579)三项相加为140540人,这还不包括以后增加的抗工属和退伍军人。以1940年计,边区29个县的总人口仅有1355541人[4](p43)。这样,如按140750位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计算,实施物质优待,需要边区公粮公款优待的人口占边区总人口的10.3%强。如此众多的需要长期优待的人口,是边区财政无力给予物质上支付的。

      陕甘宁边区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农业生产落后,边区政府财政收入极少,财政一直都很困难。从1937至1940年,边区财政来源主要依靠国民政府给八路军的军饷和部分海外华侨等的捐款,二者“占边区财政收入约50%到80%”[5](p199)。由于这一阶段国共关系尚好,国民政府的军费拨款和其他捐款,基本能维持边区的军费和行政开支,但要对14余万抗工属、退伍军人等实行物质优待,即由边区政府养起来,是不现实的。皖南事变后,国民党加紧对边区封锁,陕甘宁边区财政顿时紧张,1941年财政亏空567.2万余元[6](p77)。毛泽东回顾当时的困难情形时说:“我们曾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冬天没有被盖。”[7](p892)边区军队和政府工作人员尚不能温饱,更无财力以物质的方式优待抗工属和退伍军人。故边区政府不得不实行以代耕为核心的劳务优待,减少物质优待,通过借助群众力量,来提高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生活水平。

      (二)边区有实施代耕的良好基础

      陕甘宁边区地广人稀的社会环境和人民拥军优抗的热情,为代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41年时,“陕甘宁边区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14.58人,人口密度最大的是绥德分区,每平方公里是49.5人,其次是直属分区和关中分区分别是16.1人和16.05人,陇东分区是8.06人,三边分区是2.61人”[8](p34)。这样的人口密度,在全国属于一个较低水平。由于边区大部分地区经过了土地革命,许多农民已分得了土地。据1942年中共中央西北局调查组调查,在全边区的213个区中未分配土地的有81个区,占38%;1238个乡中未分配土地的有468个乡,占37.8%[9](p218)。这说明至少有62%的区、乡的人民已经分得土地。在这些地区,表现“在土地租佃关系上,只是有某些鳏寡孤独及抗工属因无劳力而出租少量土地……而新兴的中农、富农因劳动力有余而租种了这些土地”[10](p213)。上述情况表明,在土地革命的区域,大部分抗属不缺乏土地且常有出租土地的现象发生,这说明边区有较为充裕的土地资源。即使没有经过土地革命的边区,根据优待抗工属政策,绝大多数抗工属也都能得到政府分配的公地或开垦的荒地。广大抗工属有充足的土地这一情况,为边区实施代耕提供了前提条件。

      另外,边区人民的拥军优抗热情和对八路军的挚爱,为边区政府实行代耕打下了基础。陕甘宁边区是中共领导的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新社会,这里的人民大多经过革命的洗礼,与八路军有深厚的感情,在中共的教育下,绝大多数边区群众能自觉的拥军优抗,为抗工属和退伍军人代耕。如赤水群众积极拥军优抗,他们不仅捐献财物,包耕了80户抗属的土地988亩,“还给没有土地的抗属找土地,比如三区三乡给白宁光、王得财、张必娃各调剂土地二十亩”[11]。淳耀县认真执行代耕政策,为67户抗属代耕土地1740亩[12]。边区政府和人民积极拥军优抗的热情,认真代耕的行动,保证了陕甘宁边区代耕工作的顺利推进和代耕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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