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之内外债

作 者:

作者简介:
金普森,浙江大学 历史系,浙江 杭州 310028;   许法根,浙江大学 行政管理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7   金普森(1932-),男,浙江义乌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研究;   许法根(1963-),男,浙江海宁人,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政府管理方面的研究。

原文出处: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内战争全面爆发。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因此而成为赤字财政、军事财政,财政赤字占岁出的60%—70%,军费在财政支出中也占60%—70%。拯救财政危机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举借外债、罗掘内债。抗战后,国民政府的外债其实就是“美债”,这是由当时中国所处的特殊的国际环境和特殊的中美关系所决定的。“美债”数额为15923.14万美元,“美援”总值则达42.555亿美元。这一时期国民政府还对国内公债进行了罗掘,发行了大量的黄金、美元和实物公债,但终因债信丧失、经济残破和通货膨胀而收效甚微。外债和内债对战后南京国民政府赤字财政、军事财政的作用不容低估,但挽救不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覆亡。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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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

      [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942X(2007)05—0094—10

      举债,是南京国民政府财政的重要进项之一。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四年,国民党称之为“戡乱建国”时期,共产党称之为解放战争时期,学术界则称之为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战争的烟火弥漫长城内外、大江南北。战争成为这四年的主题。由于战争,军费支出无法控制,国库耗尽,财政金融出现严重危机。为解决财政危机,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出售部分敌伪资产、抛售黄金外汇、加征赋税、举借内外债和增发货币等,致使国民政府统治区的政治、经济和财政走向全面崩溃。

      一、赤字财政

      日本在侵华期间,通过掠夺战争攫取了中国巨额财富,建立了庞大的在华资本。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先后组织了陆军总部、行政院收复区全国性事业接收委员会、敌伪产业处理局三套接收机构,分别负责接收军事、经济、地方性敌伪产业。在金融方面,“四行二局”接收了大批敌伪银行,同时勒令敌伪时期设立的私营银行停业。1946年11月,国民政府成立中央合作金库,原来的“四行二局”金融垄断体系变成“四行二局一库”体系。资源委员会派出接收人员3000余人,在全国分7个区对钢铁、电力、采矿、石油、机械、电子、建材、化工、制糖、造纸等行业进行接收,接收的敌伪总资产约为18亿美元。抗战胜利后,由于对巨额敌伪资产的接收和收复区税源的失而复得,南京国民政府一度拥有相当可观的财力,中央银行拥有9亿美元和400多万两黄金的储备[1] 351。如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用于战后经济恢复,则完全可以使国家走上经济发展的良性轨道。

      然而,执政的国民党政府却恃此财力,违背民心望治,坚持其内战政策,并于1946年6月,以围攻鄂豫皖边宣化店为中心的中原解放区为起点,悍然发动了全面内战,妄图用3—6个月的时间解决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内战使人民陷于涂炭之苦,生产遭破坏之灾,社会沦动荡之艰。为支撑战争的需要,军费支出无法控制,正常的财政收支已无法应对战争的需要。1946年度、1947年度以及1948年上半年,国民政府都公布了财政收支预算数字,但都失去控制或指导实际收支的作用。预算数字与实际收支数字的差距详见表1:

      表1 1946年至1948年6月底国民政府财政支出预算和实际收支的比较

       年 度 预算数(亿元法币)实支数(亿元法币)实支为预算的倍数

      1946 25.249 71.969 2.9

      1947 93.704 409.100 4.4

      1948(1—6月) 962.7663400.000 3.5

      数据来源:杨荫溥《民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页。

      从表1可知,国民政府三年的财政实际支出均为预算的三四倍之多,预算只是一纸虚文,而且不同机构对实际支出数字的估计也相距甚远。国民政府财政部长俞鸿钧在1948年4月13日向制宪国大所作《财政金融施政报告》中,提出的实际收支数如表2所示:

      表2 1946年至1948年3月国民政府实际财政收支及赤字

      年 度 岁出(亿元法币) 岁入(亿元法币)

      短亏数

      数额(亿元法币)

      赤字占岁出的百分数(%)

      1946 55.672 12.79142.881 77.0

      1947 400.000 130.000

      270.000 67.5

      1948(1—3月)

      501.709 197.043

      304.666 60.7

      数据来源:杨荫溥《民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版,第171页。

      1947年起任中央银行总裁、中央信托局理事长的张公权提供的数字与俞鸿钧所提供的数字则有明显的差异,详见表3:

      表3 1946年至1948年7月国民政府实际财政收支及赤字

      年 度 岁出(亿元法币) 岁入(亿元法币) 短亏数

      数额(亿元法币)

      赤字占岁出的百分数(%)

      1946 75.748 28.77046.978 62.0

      1947 433.939 140.644

      293.295 67.6

      1948(1—7月) 6554.7112209.055 4345.656 66.3

      数据来源:杨荫溥《民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版,第171页。

      由表2、表3可知,国民政府1946—1948年间财政赤字均高达60%以上。造成财政赤字的主要原因是庞大的内战军费。当时国民政府军队人数维持在450万至500万之间[2] 103。1946年,有人估计,养一个师的军队开支可以用来维持30多所大学[3] 661,可见其所费之巨。军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详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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