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民选择包产到户的社会心理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海荣,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讲师 北京 100044

原文出处:
中共党史研究

内容提要: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民普遍倾心于土地包产到户。究其原因,除了良好的经济绩效外,这一制度还具备潜在的心理调节功能。具体地讲,在高度集中化的经营管理体制下,包产到户一方面矫正了合作化后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农民较为扭曲的社会心理;另一方面赋予了农民某种程度的“身心自由”,起到了类似社会“减压器”的作用。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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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32;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7)-05-0077-09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包产到户在中国农村经历了三次颇具规模的起落变迁,并始终暗流涌动;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未曾中断。究其原因,包产到户的制度机理、经济绩效是农民创造并选择这一制度的内在动力。① 除此以外,笔者认为,其社会心理调节功能很值得探讨。具体地讲,在高度集中化的经营管理体制下,包产到户一方面矫正了合作化后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农民较为扭曲的社会心理;另一方面赋予农民某种程度的“身心自由”,起到了类似社会“减压器”的作用。

      一、合作化后及人民公社时期农民较为扭曲的社会心理及行为表现

      社会心理,既包括社会群体的心理状态——社会群体中较为普遍存在的、具有一定共同性的社会心理反应或心理态势,也包括个体受群体的影响而形成的心理状态。普列汉诺夫在《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中指出,社会心理是“一部分由经济直接所决定的,一部分由生长在经济上的全部政治制度所决定的”②。也就是说,社会—政治结构变革是社会心理变迁的根本动因。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经历了土改、农业合作化等急风暴雨式的社会政治结构变革,传统的社会心理相应的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迁。有学者将这种深刻的心理变迁概括为徘徊在保守和激进③、传统与现代(狂热与冷漠)④ 之间。不过,与土地改革时期相比,在狂热与冷漠徘徊中,农民的社会心理已变得较为扭曲。

      (一)“消极怠惰”淹没了“发家致富”

      从人的本性来说,追求财富的欲望是普遍存在的。土地改革运动瓦解了农村社会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社群结构,确立了现代自耕小农制。在现代自耕小农制下,农户不仅是独立的生产单位,而且是土地的所有者和独立的分配单位,农民心里很明白:现在出力是自家的,谁能不下劲干!⑤ 总之,发家求富心理得以全面复苏,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有人头天分了地,第二天一大早就开始犁田⑥。此外,农民的投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努力开辟种田以外的致富途径。

      然而,随着农业合作化的迅速完成,现代自耕小农制很快转变为农民的集体所有制。从此,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也失去了独立的使用权。家庭不再是独立的生产和分配单位,劳动好坏与自家的收益不再休戚相关。加入高级合作社以后,农民的个人需要远远没有得到满足。尤其是农业社对社员劳动时间控制得过死,社员劳动过分紧张,以至于没时间经营家庭副业。农民普遍感到受累、不自由,甚至一些增产户也感到增收不多、受罪不少。以下的一则访谈材料很具代表性:

      土地改革前,我家有三口人。我爹娘生育过几个孩子,因家里很穷,只剩下我。从12岁起,我随同爹一起给邻家的地主干活。每年辛辛苦苦,到头来只能勉强混个不饿肚子。我26岁也没成家。不瞒你说,我们这儿的地主不是很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给他们干活没挨过打骂。因我们这地方是山区,雇工不容易。你可能不知道,有时地主家里人还会把一些最好的饭食让给我们长工吃,不这样的话,谁还给他干。即便是这样,我们干活也不是很用力。当时心想毕竟是给地主干的,不是自家的地,勉强混口饭吃就行。这地方的人都这样想。不过,自土地改革后就不同了。土改后,我家每人平均分地5亩左右。我和爹娘高兴得一夜未合眼。地一分到手,我们就平整土地、积肥挖垄、精耕细作。种自己家的土地,可以随意支配时间。我和爹就起早贪黑地干,腾出白天的一些时间搞点副业。这样不到两年,我家就盖了瓦房。28岁那年,我也娶上了媳妇。可是,没过几年,上级倡导入社,我们村1956年加入了由8个自然村组成的高级农业社。入社后,人们聚在一起干活很红火,可是都不愿多出力。社员因看不到这种组织的优越性,并抱着观望的态度,心里琢磨着“好就干,不好就散”;不少社员盼望社垮台,认为“走错了一步棋,不该入社”;就连我们一向被认为是积极合作的贫农,当时对高级社也有意见。掏心窝地说,我就觉得入了社不如我过去单干时收点谷、种些杂粮,再搞点零碎副业好。我因成分好、老实、干活相对不偷懒,被选为生产队长。可是,活没少干、劲没少费,收入却越来越少。反正,一入高级社,大伙干活没有兴致。以至于有两户人家打死也不加入高级社。⑦

      农民失望的心理在高级社内未来得及填补,就被导入合作化程度更高的人民公社体制中。如果说高级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使个体农民失去了自主权和独立性的话,那么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则是把集体经济组织变成国家基层政权的附属品,进一步使集体经济失去了自主权和独立性。这种体制助长了农村搞“共产”、强迫命令、瞎指挥等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失去了生产动力的农民在干活时常常是做样子,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上工吹口哨,走路成行行,到了田间地头成堆堆,干起活来做样样”;与此同时,普遍耍懒汉,当时农村“四多四少”⑧ 的现象很普遍。

      诚然,鉴于“五风”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中央对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调整。例如,下放核算单位,实行财务退赔,放宽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降低粮食征购和农业税负,调整农副产品购销价格等等。调整之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许多人反映,“现在可以说,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有点像过日子的样了。”⑨ 不过,人民公社体制并未实现根本性改变,“大呼隆”去掉了,“小呼隆”依然存在。特别是上述政策调整在贯彻执行时往往不稳定,时常遭到社会主义教育、割资本主义尾巴等政治运动的冲击,农民因此更加消极怠惰。如薄一波回顾,1960年后,为了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改正农村工作中的各种错误做法,中共中央以及各级组织花费了很大精力去做农民的动员工作。但是,因为尝尽了政策朝令夕改的苦头,农民心灰意冷。尽管新的中央政策规定恢复社员饲养家禽和家畜、拥有自留地的权利,但仍然难以唤起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热情,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发还给农民的自留地,农民不要;苦口婆心地劝说农民饲养家畜家禽,农民就是不听”的现象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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