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1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839(2007)04-0010-07 20世纪40年代后期是中国自由主义学人相当活跃的一个时期。抗战胜利后民主建国的历史机遇,焕发了自由主义者空前的政治参与热情,他们以“中间路线”相号召,形成了颇有声势的第三种力量。所谓“中间路线”,就其思想本质言,是寻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制度折中,他们将此称为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合而为一。政治民主是自由主义的古老话题,在中国有相当时间的传播历史,它是自由主义最基本的理想和追求,也是中国自由主义者一直以来竭力倡导和宣传的核心理念。相比早期自由主义者,对经济问题的关注,显然是40年代自由主义学人非常突出的思想特征。他们围绕所有制问题、计划经济与市场机制、公平与效率等话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其主旨在于将公平与正义原则运用于经济领域,实现所谓的“经济民主”,即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理解自由主义者对社会主义的偏好与热衷,需要关注于40年代自由主义者的思想背景和历史语境,本文想对此做一些梳理探究,以就教于各位方家。 20世纪40年代的自由主义学人是“后五四”时代的自由主义者,他们大多出生于19世纪末或20世纪初,20-30年代留学英美,其思想与志向大多形成于此时,可以说留学经历是40年代自由主义者最主要的思想来源之一。而其时的西方,正是传统自由主义走向衰落,而各种形式的修正主义大行其道的时期,尤其是英国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非常盛行,这对中国自由主义学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时英国颇有影响的工党著名理论家,费边社成员哈罗德·拉斯基成为中国学人仰慕的大师。 哈罗德·约瑟夫·拉斯基(Harold.J.Laski,1893-1950),英国工党著名的政治理论家,费边社的主要成员,1945-1946年曾出任过英国工党主席。拉斯基1914年毕业于牛津新学院,后受聘于加拿大麦克吉尔大学、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1920年返回英国,在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Th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任教,1926年成为政治学教授。在长期的执教生涯和政治活动中他获得了极高的声望,其影响遍及世界各地。二战期间及其战后的40年代,是拉斯基民主社会主义理论最突出的时期。发表于1943年的《论当代革命》最能集中反映这种观点。他在这部著作中积极倡导“同意的革命”,就是用民主的、协商的方式实现对资本主义的和平革命。用他的话说:是在“设法维持我们文明社会里的那些民主过程”的同时,使各个阶级人民在充分合作,一致同意的前提下“重新确定共同的伟大生活目标。”[1](第190页)而这个共同的伟大生活目标就是一个“计划化民主”的社会,换句话说,“同意的革命”旨在保存现有的民主政治,“计划化社会”则是要吸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若干长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结合将使人们进入一个“和平、幸福、稳定”的崭新世界,这正是民主社会主义的理想。 拉斯基对中国20-40年代自由主义学人的影响力几乎无人能及。当时留美留英的许多中国学生慕名拜师其门下,拉斯基的好友马丁曾回忆说:“我记得战前不久有一次听中国驻伦敦大使说,当社会主义似乎仍然通过同西方修好而不是与之为敌来获取胜利时,如果哈罗德访问中国,他定会受到他许多门生的热情款待,其人数之众多足以举行一次盛大的公众集会。”[2](第298-299页)中国自由主义学人中,有在美国受其指导者,更多的是在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受业其门下。1916年至1920年拉斯基任美国哈佛大学讲师,主要讲授欧洲史、英国史以及政治思想史,同时潜心研究国家主权问题。这段时间听过拉斯基讲授的有在哈佛和哥伦比亚大学研读的雷沛鸿、张奚若、金岳霖、徐志摩、蒋廷黻等,他们对拉斯基都充满钦佩。20年代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受拉斯基指导的中国学生有钱昌照、陈源、徐志摩、杭立武、罗隆基、王造时等。30年代进入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习的有程沧波、储安平、龚祥瑞、吴恩裕、伍启元、楼邦彦、邹文海、王铁崖、樊得芬、费孝通、萧乾、藤茂桐、胡寄窗等。其中程沧波、龚祥瑞、邹文海和吴恩裕直接师从拉斯基,特别是龚祥瑞和吴恩裕的毕业论文都得到过拉斯基的亲自指点。由上可见,20世纪30-40年代活跃的自由主义学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与拉斯基有教育背景上的渊源关系。 拉斯基民主社会主义思想对中国自由主义学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拉斯基认为“计划化社会”的重要特征是主要生产资料“由全社会拥有和控制”,并实施计划经济,这被中国许多自由主义者接受和赞赏。在经济制度的选择中,他们普遍赞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并有不少学者如张东荪、萧公权、吴恩裕、萧乾、陈振汉等都主张国家统制下的计划经济。政治学学者吴恩裕对计划经济的推崇,便充满了拉斯基的意味。他认为计划经济是人类发展的趋势,它是符合人类本性的最优选择:“人有个性,也有社会性。不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人必得和旁人合作及分工;而改进个人的生存,尤其需要高度的合作与细密的分工。这种高度的合作与分工的社会就正是所谓‘计划的’社会。因此,‘计划的’社会乃是人性的要求。这要求,在理论上可以有充分的证明;在事实上也即将逐步的证实。它不怕任何的阻力,因为它是‘历史的狂澜’,任何人休想挽回历史的狂澜。”[3](第3页) 第二,拉斯基强调“把自由纳入平等”是计划化民主国家通行的主要原则。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少数人享受的自由实际上意味着不平等,“计划化社会”应把当自由纳入平等的范畴,使自由与平等真正体现。对平等价值的强调,备受中国自由主义学人的关注。吴恩裕和负生(笔名)的说法颇具代表性。他们认为,经济平等不应只停留在法律所赋有的权利上,实际生活中的财富平等也很必要。剥夺有产者的资产是实现经济平等的重要手段。这样的平等并不会与自由发生矛盾,取消这些已经成为少数人特权的自由权利不足为惜,因为他们妨碍了大多数人平等的实现。中国需要的是真正意义的全民平等与自由:“西方民主政治的经验已经昭示给我们:没有平等的基础,真正全民的自由是不能实现的。平等和自由是不冲突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固然要争取自由,另方面也要促成平等,以为自由的基础。”[4](第7页)实际上,平等在上面的分析中成为甚于自由的重要价值,因而通过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实现经济平等成为自然的选择。可以看出,40年代后期自由主义者的制度理想中有颇多拉斯基式的民主社会主义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