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史研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国新,研究员,当代中国研究所,北京 100009。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国史研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功能体现在总结正反经验、阐述已创造的条件和提供历史借鉴与理论支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根据现实发展提出的重要战略构想,从国史研究的角度观照和谐社会不应忽视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方位,不必要也不应该生搬硬套现在的标准反观历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如何正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学说仍是国史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另外,本质论和本质属性的关系,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关系等理论问题也是国史研究应该关注的。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10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C911;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7)03—0028—09

      哲学社会科学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为推进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给哲学社会科学提出了重要研究课题,同样,也给国史研究提出新的要求。国史研究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这是需要加以研究并回答的问题。

      国史研究怎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功能

      国史研究怎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功能,这是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如果这个关系讲不清楚,那么其他问题就都是不搭界的。归纳起来,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三个方面去理解。

      (一)认真总结党执政几十年来为促进社会和谐所积累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这条比较好理解,因为这些都是国史研究的主要的、基本的内容,只需将其中有关社会的方面选择集中起来就可以了。现在通行的做法是分别列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集体以及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理论贡献和政策主张,这样的研究是必要的,但也只是初步的。在此基础上,至少可以按两种思路进一步拓展:一是找出他们之间的共同点,由此看出我们党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历史连续性。比如,关于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几代领导人对此都有过论述;又比如,关于要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也是从20世纪50年代直到当代都一再坚持和强调的观点。二是关注不同时期的递进点,由此看出我们党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历史进步性。比如,从毛泽东的“以苏联为鉴”、走中国自己的路,到邓小平科学地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其中包括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精辟论述;从邓小平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的论述,到江泽民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进步的观点;从江泽民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的主张,到胡锦涛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的方针等观点。从中不难看出,这方面的理论是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和谐社会理论正是在这样的丰富和完善的基础上得以应运而生。另一方面,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也发生过曲折,特别是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长时间的严重错误,使得很多正确的思想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这些反面的经验同样是一笔财富。所以,只要我们在国史研究中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把党执政几十年的这方面正反经验加以系统的总结,就一定会对和谐社会建设有极大的助益。

      (二)深刻阐述党执政几十年来为促进社会和谐所创造的各种有利条件

      所谓各种条件,就是说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既包括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也包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四位一体中和谐社会与其他三位的关系。从直接的条件看,建国伊始我们党就在政权建设中成立了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城市中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中的村级组织,现在的社区就是由此演化来的,这是社会建设最基本的组织基础。当然,还不仅仅是这些。从间接的条件看,新中国成立并进而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根本的政治前提;经过三大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开始大规模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使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大幅度提升,增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先进文化,使构建和谐社会获得了不断巩固的精神支撑。这些都有许多需要深刻阐述的丰富内容。另外,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出这样的目标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而是具备了实现它的充分条件。那么,这些条件分别有哪些,它们又是怎样形成的,也需要借助国史研究成果给以科学的回答。

      (三)为构建和谐社会有关理论问题的研究提供历史借鉴和理论支持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很多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比如,关于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观点是新的观点和理论判断,深刻揭示了社会和谐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这个重大的理论判断同时也是重大的理论课题,其中涉及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矛盾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等一系列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又比如,关于以党内和谐促社会和谐问题,这又是一个全新的提法。它涉及党的建设理论、党的执政理论和党的治国理论的一系列问题。其他还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与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关系问题;关于在党的领导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的问题;关于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的问题;关于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的问题,等等。从表象上看,这些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都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理论性的问题,似乎和史学不搭界,但从学科属性上看,它们都在国史研究的范畴之内,它们不仅在将来都要记录在国史当中,而且这些问题产生的背景及其发展变化也都需要从历史当中找寻答案,需要一种历史思维贯穿其中。对这些问题有分析有见解的阐述,都是强化国史研究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所必需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