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的一个缩影和集中体现。从南京大屠杀发生之日始,对其记录、揭露和研究的工作就一刻未止。迄今,对南京大屠杀事件的认知程度依然堪谓中日两国关系的晴雨表,对其研究也一直游走在学术与政治之间。一方面,南京大屠杀作为一个历史事件而被纳入历史研究的视野,兼具学术规范性与严谨性;另一方面,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政坛右翼分子矢口否认侵略中国、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一再牵及中日两国的政治神经,南京大屠杀研究不可避免地被赋予现实意义和政治色彩。近年来,更有部分学者将研究的视角深入到日军暴行心理、南京市民及幸存者心理、文化大屠杀等方方面面,进一步丰富了南京大屠杀研究的内容与成果。① 不特如此,学者们亦一直致力于档案的发掘与史料的搜集。张宪文教授主编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就是这种努力的成果之一。笔者作为该史料集第23册《南京大屠杀案市民呈文》的主要编者,搜集整理了散存于南京市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各档案卷宗的各类市民呈文共800余份,将近70万字,填补了南京大屠杀案市民呈文结集公开出版的空白。又鉴于以往大屠杀研究对市民呈文的关注寥寥无几,遂将本文论题定为《从市民呈文看南京大屠杀》,以期抛砖引玉,使市民呈文在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中的史料价值得以展现。 一 南京大屠杀案市民呈文略述 广义上的南京大屠杀案市民呈文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国民政府西迁前的市民呈文、维新政权及汪伪政权下的市民呈文、抗战胜利之初的市民呈文。限于篇幅等方面的因素,本文讨论的范畴主要限定在抗战胜利之初的市民呈文阶段。 抗战胜利之初,百废待兴,对日审判、索赔尤为战后遗留问题的重中之重。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开始紧张而有序地工作。南京作为国民政府的首都,罹难深重,有关大屠杀期间的日军罪行与抗战损失亟待调查、汇编。有鉴于此,相关机构、部门多次吁请市民呈文报告抗战损失,控诉日军暴行。马超俊复长京市之后,即于1945年9月中旬布告示谕市民,凡市民受日伪压迫以致危害生命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者,均可向市府报告,听候查明核转。② 同年12月21日蒋介石以国民政府主席行辕秘书处的名义发布公告,收受南京市民陈述大屠杀案的函件,公告中称:“凡我同胞,其有身经当日大屠杀惨祸暨在敌伪暴力压迫之下,受有各种枉曲者,余均愿详知其事实及屠杀压迫者之主谋,其目击事实基于正义感而作负责之检举者,余尤乐于接受。”③ 1946年7月,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成立,其工作重心之一即是“普遍征求孑遗市民之目睹事实,与被害人遗族之申诉,以符合远东法庭证据法之要求”。④ 直到1947年4月22日南京市政府发出布告,限期催报抗战损失,规定该年8月底前市民仍可前往市府申报损失。将近两年之间,南京市民掀起了申诉大屠杀冤愤的高潮,据《中央日报》1946年1月6日报道,仅蒋介石巡视南京所接受的市民呈文就达1036件。⑤ 市民呈文的内容主要涉及人口伤亡、人员失踪、工商业损失、房产财物损失以及宗教、医药、慈善机构所遭受的损失。其指向基本都有两个方面。其一,对日控诉与索赔。大部分呈文都罗列了人口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经过、细目,并检同人口伤亡调查表、财产损失调查表上呈政府,既利于政府登记、汇编、统计,又可为法庭审判的呈堂证供,旨在申诉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惨无人道,恳祈政府饬敌赔偿。其二,恳请政府抚恤与救济。日据八年,烧杀掳掠,大部分南京市民成天在温饱线下讨生活,值此抗战胜利,举国欢庆,国民政府、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等机构又积极出台抚慰和救济政策,故市民踊跃呈文。 市民呈文内容丰富,其史料价值是显而易见的。第一,这些呈文都是受害方的泣血记录,是最为直接的第一手资料,没有经过任何第三方的加工与改写,可信度较高。第二,呈文书写的时间是在抗战胜利之初,大屠杀的创伤记忆犹新,比起20世纪80年代幸存者的大屠杀记忆更接近历史现场,避免了因年代、环境、记忆力等内外因素而造成的记忆失真,更具说服力。第三,大量的呈文构筑成的历史图景不仅是南京大屠杀日军暴行的罪证,更是南京大屠杀时期市民生活史的立体资料,对延伸和深化大屠杀研究具有重要的史料意义。 当然,作为史料,市民呈文也有它的局限性。首先,呈文数量巨大而极为分散,完整地搜集几乎不可能,难免缺憾。其次,呈文来自民间,只是政府部门查报、汇编的原料,其问题反映往往缺乏系统性,统计亦呈片面性,应与其他资料相互印证,才能窥见事物的全貌。再次,呈文由于没有像调查表一样的量化要求,所以在表述上有许多模糊性,如对被害者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表述不明,对被害者的死因陈述不明等等。其他诸如侧重救济诉求而遗漏控诉要素甚至有意夸大损失,市民文化程度有限导致代笔现象普遍以至传达信息有误等史料缺陷也应当引起注意。在利用呈文作南京大屠杀研究的时候,需要细心甄别。 二 从市民呈文看人口伤亡 (一)呈文中的死因陈述 《南京大屠杀案市民呈文》第二部分“人口伤亡索赔呈文”共收入有关人口伤亡资料116份,除去“南京市邮政管理局关于汪幼思人口伤亡调查表函”⑥ 和“太平门外洲城根居民遭敌杀害调查表”⑦ 两份,再加上“同和煤炭号史风宪呈”中含“呈之一”、“呈之二”⑧,实得市民呈文115份。这115份呈文中涉及到的有名有姓或身份明确的南京大屠杀案被害身亡者共计145名。⑨ 现按照呈文中的死因陈述,将其分类、统计,制成表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