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确立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星星,教授,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100009。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新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开展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工人阶级思想教育,开展对剥削阶级思想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思想斗争,提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方针,逐步确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极大地调动了全国各阶层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取得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决定性胜利。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03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7)01-0028-06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展开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以极大的精力关注意识形态领域中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思想斗争,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工人阶级的思想教育,开展对资产阶级等剥削阶级思想和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批判斗争,以确立社会主义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到1956年,新中国在成功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同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也取得决定性胜利,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一、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认识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政府把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为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主要任务,[1] 积极配合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马克思主义教育和各项思想文化斗争,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和恢复国民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证,同时也为展开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初步的思想基础。在对各种反动的或错误的思想斗争中,党和政府一方面强调,“要肃清帝国主义思想、封建主义思想,批评一切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样才能确立马列主义——工人阶级思想的领导权”[2];另一方面,根据党和国家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小资产阶级和农民个体经济存在的基本政策和社会现实,认为“对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阶级的思想体系,即非马列主义、非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要批评,但不能肃清,也肃不清”。[2]

      这种对于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既要批评又要慎重的态度和政策,一直延续到1952年。在1952年初的“三反”、“五反”斗争中,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宣传处主办的《学习》杂志先后刊登了《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才能领导资产阶级思想改造》(第1期)、《论资产阶级的“积极性”》(第2期)、《认清资产阶级思想的反动性》和《明确对资产阶级思想的认识,彻底批判资产阶级的思想》(第3期)等文章,反映出否定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不承认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左”的思想倾向。毛泽东对此提出严肃批评,并将中宣部《关于〈学习〉杂志错误的检讨》批转全党,要求“各级党委组织宣传文教工作人员予以讨论”。[3] 毛泽东还在3月27日修改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各民主党派“三反”运动结束时几项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指示稿上写道:“在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存在的时期内,不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有自己的立场和思想,这种想法是脱离马克思主义的,是一种幼稚可笑的思想。在三反和五反中,我党已有些党员产生了这种错误思想,应予纠正。”[4] 1952年9月5日,毛泽东又在《致黄炎培》的信中指出:“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基本思想,……这就是要求资产阶级接受社会主义。这些对于少数进步分子说来是可能的,当作一个阶级,则不宜这样要求,至少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不宜如此宣传。”[5]

      1952年9月,毛泽东对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方法和步骤开始有了新的战略思考。在9月24日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首次提出了“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6] 的设想。根据《毛泽东传》的记载和薄一波的回忆,“对毛泽东上述论点,中央其他领导人没有提出异议”。[6] (p.237)但是,面对这样一个重大转变,一些领导干部在某些具体的理论和政策问题上,同毛泽东的战略思考确实存在一定差距。为了统一党内特别是中央领导层对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认识,毛泽东在继续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出深入思考的同时,先后对“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和“四大自由”等观点提出严厉批评,并强调:“为了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必须在全党,首先在中央、大区和省市这三级党政军民领导机关中,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倾向,即反对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各大区和省市要在适当时机召集有地委书记、专员参加的会议,展开批评讨论,讲清楚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7] 1953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批判党内资本主义思想的指示》,肯定了中南局和湖北省委对干部中存在的资本主义思想及各种错误观念及时予以批判的做法,要求全党“务必抓紧对党员首先是干部进行教育和批判”[8]。

      与此同时,周恩来于9月8日在全国政协常委会第49次扩大会议上作《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报告,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全面阐述。9月24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在发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周年的口号中,向全国正式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12月,由毛泽东作出重要修改和增补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发布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到学习和宣传提纲的发布,是对全党和全国人民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教育,指明了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前进道路,使之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的伟大旗帜,为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和确立社会主义思想的主导地位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和政治基础。

      二、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在《论人民民主专政》、《唯心历史观的破产》等文章中,深刻分析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和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破产的历史必然性,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性选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执政党,“马列主义已经确定地在中国人民中间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1951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提出:“用马列主义的思想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教育人民,是我们党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进,首先就要在思想上打底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教育自己和全国的人民。这就是今天在新形势、新条件下,党的宣传工作的任务。”[2] (p.8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