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民·西南政权与广东实力派(1932—1936)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红民,浙江大学历史系,浙江 杭州 310028   陈红民(1958-),男,山东泰安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中华民国史研究。

原文出处: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西南—南京”的对抗模式是20世纪30年代“地方—中央”对抗中最具典型意义的,而西南政权内部又是一个充满着矛盾的联合体:一方面因政治取向基本相同、利益上有互相依赖关系而结合,另一方面又因政治目标与策略的不同而相互争斗。这种既联合又斗争的复杂关系在国民党派系斗争中颇具普遍性。当前新史料的发掘为深入考察西南政权内部的结构提供了可能性,相关的分析能深化对国民党派系史的认识,进而推动民国史的研究。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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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

      [中图分类号]K26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942X(2007)01—0019—09

      国民党于1928年底统一了中国,然而,1928—1937年间“地方—中央”的关系远未达到国民政府制度设计的预期,地方对抗中央的事件频频发生,不仅政局时常呈现动荡的局面,也大大削弱了国家的统合能力,延缓了国民国家形成的进程。在一系列“地方—中央”对抗的模式中,1932—1936年间“西南—南京”的对抗持续时间较长,对抗是全方位的,包括党务、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层面,对时局影响也大,因而较受研究者关注。

      日本大阪外国语大学教授西村成雄在其研究中,“通过把国民党西南党部及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的设立,和两者同南京中央的政治关系相互对照,来把握1930年代前半期中国中央和地方政治关系的实际状态,由此阐明中国国民国家形成的特质”。他注意到曾经设立“政务委员会”的东北、华北、华南等地区都有了一定的资本主义积累,但与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下游相比,仍是“后发达地区”,因而提出了如下观点:“‘政务委员会模型’反映了以‘后发达地区的资本主义发展’为基盘的当地权力的地方政权化过程的制度”[1] 1535。他撇开繁琐的细节,从国民国家形成的高度,宏观论述“西南—南京”的对抗,角度极其新颖,将“西南”归为“后发达地区”,也有一定的启发性,但这一观点对于说明“西南—南京”对抗的复杂性并无太大的帮助。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吕芳上则以蒋介石与陈济棠的关系为例,以实证方式研究“西南—南京”的对抗关系,他的论文较多采用台北的“蒋中正总统档案”,在史料运用方面具有权威性[2]。上述两文的研究重点在“地方—中央”关系上,将西南政权视为整体,并未论及其内部的分歧与复杂性。周聿峨、陈红民在研究胡汉民时,最早揭示出西南政权内部的复杂性,并指出胡晚年政治主张不能得到落实,“陈济棠的阻挠是重要的客观原因之一”[3] 301。肖自力在对陈济棠的研究中,详细分析了作为广东实力派首领的陈济棠与其政治盟友既合作、又斗争的复杂关系,指出西南政权内部存在着“军阀与政客同床异梦的现象”,“结盟的反蒋地方实力派之间同样存在同床异梦的现象”[4] 212。以上两书的重点在人物研究,有关西南内部关系的论述较为分散,未能系统地加以梳理。此外,邓正兵在研究广东地方实力派时,也曾涉及西南政权内部的关系[5]。罗敏的研究是此方面最新的成果,她侧重于福建事变前后西南与中央的关系,在时间上更集中,并充分注意到西南内部的分歧对与南京打交道的牵制作用[6]。

      本课题研究的复杂性在于西南政权的界定——究竟“西南”是指什么?“西南政权”的基础是什么?核心又是什么?谁是“西南政权”的真正代表?这些都是有争议性的问题。导致研究难以深入的另一个原因是相关史料的缺乏。随着藏于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的胡汉民资料的公开,使深入研究西南政权内部的复杂性成为可能①。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倾向于从国民党派系斗争的角度,通过新的史料研究一个反蒋派系的内部构成——在何种基础上联合?又有何种利益冲突?矛盾是如何调适的?并进而试图归纳出1928—1937年间国民党内派系斗争中,哪一种派系(集团)构成模式更有力量,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西南政权的构成

      1932—1936年间的“西南”通常是一个政治概念而非地理概念,有时,它用来指称广东与广西这两个“华南”省份,而非云南、贵州、四川等在地理上真正处于中国西南部的省份。但有时,“西南”的概念更大,除了上述省份外,还包括福建与湖南。这个概念与“西南政权”——西南执行部、西南政务委员会的合法权限与实际权限间的差别密切相关。

      1931年初,蒋介石因“约法之争”扣押了立法院长胡汉民。以此为契机,国民党内反蒋派聚集广州,于5月底成立“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非常会议”和“国民政府”两个党政组织,以“推翻蒋介石之独裁,完成国民革命”为号召[7] 80,全面与南京对抗,即所谓“宁粤之争”。不久,九一八事变发生,剑拔弩张的双方不得不休兵议和,举行上海和会。根据协议,宁粤双方各自召开了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的“四全大会”上通过了议案:为修明政治,防止独裁起见,在若干省府之上设政务委员会,在国民政府指导之下监督各省行政;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执行部于重要地点,监督各省市党部。依双方约定,此提案为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接受,此为西南两机关的法源依据[7] 228。1932年元旦,统一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广州方面宣布取消“非常会议中央党部”与“国民政府”,同时在广州分别建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南执行部”、“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一般合称为“西南两机关”。非常明显,新建的西南两机关从党政两方面继承了“非常会议”与“国民政府”的基本职责。西南两机关建立的背景显示,它们基本上是国民党内派系斗争中妥协的产物,是一种权力分配,看不出与西村成雄教授所说的“后发达地区资本主义发展”有多少直接关系,最多只能说广东地区的资本主义发展对“西南—南京”的对抗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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