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根据地社会变动与民众社会心理嬗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敏华,福建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教授。福州 350001

原文出处:
党史研究与教学

内容提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发动的土地革命、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运动对根据地民众的心理变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谋求社会公正合理,改变被压迫、被剥削的命运是根据地民众投身革命的直接政治心理动因。在剧烈的社会大变动中,经过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和鼓动,广大农民的阶级意识大为增强,通过参加实际斗争,其阶级情感和阶级心理特征进一步凸显。根据地民众政治心理之变化集中体现在政治参与意识觉醒。此外,根据地的妇女在政治上和社会上获得了以往所不曾有过的权利和地位,人们树立起新的家庭道德和婚姻观念,在人际关系方面表现为和睦相处,生产互助,均体现了根据地民众道德心理的变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4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8(2006)06-0054-09

      社会心理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发产生,在一定时期特定社会共同体中广泛的、共同的、典型的社会精神现象或社会精神状态。它是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关系较为直接的反映形式,也是社会意识形态反映社会存在的中介环节。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伴随着乡村发生的前所未有的社会变动,根据地广大民众的观念意识、心理状态及行为表现都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又对中国革命的演进产生了重要影响。学界对中国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但有关革命根据地社会变动与民众社会心理变迁问题的探讨尚属薄弱。本文谨就所见史料,对其略陈管见。

      一、土地革命与中共土地政策对根据地民众社会心理嬗变的影响

      任何社会心理及其嬗变,都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中产生和演化的。鉴于中国革命根据地处于广大农村,因此研究根据地民众社会心理的变化,就不能不首先探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农民对中共发动的土地革命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实行的土地政策的心理反应。

      众所周知,旧中国乡村社会经济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土地兼并现象十分严重。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对湘赣边界的土地状况作过论述。他写道:“边界土地状况:大体说来,土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地主手里,百分之四十以下在农民手里。”① 土地革命前赣西南、闽西的土地被地主、富农占有的状况亦十分突出。据毛泽东1930年5月、10月先后在寻乌和兴国的调查统计,在寻乌县,占人口总数88%以上的贫农和中农仅占有全县30%的土地,而占人口总数7.4%的地主富农却占有全县70%的土地②。在兴国县第十区(即永丰圩一带),地主和富农仅占人口总数的6%,但占有全区80%的土地;而占人口总数80%的贫农、中农仅占有全区20%的土地③。另据有关文献记载,闽西的龙岩、永定、上杭、连城、长汀、武平6县“田地平均百分之八十五在收租阶级手里,农民所有田地平均不过百分之十五。”④ 因此,当中国共产党提出打土豪、分田地,力图改变土地所有权时,理所当然地得到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

      土地革命的开展使根据地农民实现了千百年来获得土地的梦想,他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民间歌谣源于生活,是劳动人民的心声,苏区农民成为土地主人的愉悦心态可以从民歌中得到印证:“荷树叶子笑呵呵,红军帮我打土豪;打倒土豪分田地,一人分到六担多。今个世界大吾同,贫苦雇农有田种;这个田地自家的,自种自收无人动。”⑤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有了自家的土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为高涨。因此,尽管在反“围剿”战争紧张局势下,革命根据地的农业仍获得丰收。1934年1月24日和25日,毛泽东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作长篇报告,指出:“一九三三年的农产,在赣南闽西区域,比较一九三二年增加了百分之十五(一成半),而在闽浙赣边区则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川陕边区的农业收成良好。”“经过分配土地后确定了地权,加以我们提倡生产,农民群众的劳动热情增长了,生产便有恢复的形势了。现在有些地方不但恢复了而且超过了革命前的生产量。”⑥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中央于1937年8月公布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以减租减息作为战时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减租减息虽然不触及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但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租佃关系,改善了农民的生活。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减租减息并不是一开始就得以顺利进行,起初根据地农民在心理上是有所顾忌的。例如,在晋察冀边区,“有不少农民在依法公开减租减息之后,又偷偷把已减的租息照原数退回”。随着政治觉悟的提高,贫农、雇农、中农等逐渐积极起来,拥护减租减息。“于是,黑压压一大片农民,排成队伍,一组一组、一队一队,打着小旗,敲着锣鼓,领着儿童团,闺女、老婆婆也坐上大车,到地主家或者到大会场、小会场上去算帐。”⑦ 当地主向农民发难时,农民们便团结一致讲道理,讲法令,人多气壮,使地主威风扫地。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领导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初期的土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贯彻《五四指示》和《土地法大纲》的一段时间里,在一些地方出现“左”的偏差,侵犯了中农的利益,这对农民心理的负面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如在晋绥边区,“有的人实在小心,怕上升富农就变了质”⑧,“甚至有些人认为‘穷比富好’”。所谓“房住小,地种少,留个老牛慢慢搞”,是当时不少怕冒富的农民普遍的心态。1947年冬至1948年初春,在平分土地的高潮中,过去没有引起重视的“左”的倾向继续发展,达到了比较普遍和比较严重的程度。在侵犯中农利益方面,“动中农面太宽,动中农土地太多,引起中农阶层很大不满”⑨,以至在一段时间里普遍发生了中农对发家致富有所顾虑,拼命吃喝浪费等现象。另外,对一些地主富农处以极刑,乱打乱杀的现象十分严重,使一些农村中弥漫着恐怖气氛,社会动荡,人心惶惶,生产受到影响。据晋绥解放区一个分区代表团的调查报告称:由于“左”的错误,造成一些地区“一般群众恐慌,生产情绪低落,灾情加重,并发生严重外跑现象。”⑩ 1948年1月,习仲勋给毛泽东的一份报告中也称:葭县乱搞不及5天,竟一塌糊涂,影响所及,人心不安,闹得农村极度紧张(11)。解放区土改中“左”的偏差给农民的心理笼罩了一层难以消除的阴影。直到1949年3月,“农民对我党的生产发家,劳动致富政策还有各种顾虑”,如“土地以后分不分?劳动致富会不会再受打击?出租土地以后会不会定为地富成分?雇人种地会不会当作地富斗争?借贷会不会成了高利贷?”(12) 等等,甚至在相当一部分农民中形成了“穷光荣,富危险”的社会心理。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迅速纠正了土改中出现的“左”倾错误,使土地改革回到正确轨道继续向前运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