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的高等文官考试制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肖如平,浙江大学历史系,浙江 杭州 310028   肖如平(1973-),男,江西信丰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后研究人员,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华民国史研究。

原文出处: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高等文官考试是国民政府级别最高的一种文官考试。抗日战争时期,考试院在变通考试原则与考试方法,降低考试要求与录取标准的同时,继续推广高等文官考试制度。战时高等文官考试制度的变通,如考试种类增多、录取比例提高、及格人数相应增加,顺应了当时的需要,为各机关输送了一定数量的中下级公务人员,成为政府选拔公务员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由于战时环境的影响,官僚体制下私人政治的冲击,以及考试院虽有选拔人才的权力,而没有真正任用人才的权力,致使部分考试及格人员分发到各机关后,长期闲置而难获任用,一定程度降低了抗日战争时期高等文官考试的成效。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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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

      [中图分类号]K2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942X(2007)01—0028—08

      国民政府成立后,根据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论,建立“五院”,分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之权。考试院为国民政府最高考试机关,掌理考选与铨叙事宜。国民政府时期,考试院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考试制度,成为中国传统科考制度向现代文官考试制度演进的重要阶段,并对国民政府的政治统治产生了一定影响。学术界对国民政府文官考试制度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主要集中于抗日战争(以下简称“抗战”)之前,而对抗战时期的文官考试制度却少有论及,或语焉不详①。鉴于此,本文试以抗战时期的高等文官考试制度为对象,对其考试原则与方法、考试情形与特点、分发与任用等情况作一考察,以期厘清其线索,分析其得失。

      文官考试按其应考资格和任职资格可分为高等考试、普通考试和特种考试。依《考试法》的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以参加高等考试:国立、经立案或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大学与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毕业并有证书者;有大学或专科学校毕业之同等学力,经检定考试及格者;确有专门学术技能或著作,经审查及格者;普通考试及格四年后,曾任委任官或与委任官相当的职务三年以上者。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可取得荐任官资格[1] 14。高等考试自1931年开始以来,每年或间隔一年举行一次,抗战前共举行了4次。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退守大西南和大西北,各级机关因战时疏散,职员大为减少。考试院为向各机关输送人才,继续举办高等文官考试。

      抗战前,考试院是依照《考试法》和《典试法》的严格规定举办文官考试的,“程序比较繁重”。抗战爆发后,“因环境既多变易,考试院不得不适当之变更考试原则与方法,以应战时情形”②。为此,考试院于1938年8月订立战时考试四原则,规定“各种考试因应事实上之需要,得随时举行,不必规定若干时举行一次;各种考试条例,由考试院依需要情形制定施行;办理考试机关,其组织与经费,务以简单撙节为主;其他事项,仍依原法办理”③。战时考试原则取消了定期举行高等考试的规定,强调以事实之需要随时举行。

      战前高等考试分为第一、第二、第三试,除司法官一类外,其余各类皆于考试及格后即行分发任用。抗战爆发后,为加强考试及格人员的行政能力,1939年8月,考试院提议“高等考试分初试和再试,初试及格人员一律送中央政治学校受训,对于各类人员,业务上应具之智能及精神体魄,予以严格之训练,期以增进任用后办事效率;训练期满举行再试,再试及格后,始予以分发任用”④。根据这一提议,国防最高委员会公布了《高等考试分初试再试并加以训练办法》,对高等考试的组织、程序、录取、分发任用作了较大变通,俗称“高考改制”⑤。改制之后,一是考试组织机构得到精简。战前高等考试设典试委员会、襄试处或试务处,负责报名、出题、考试、阅卷、张榜等事项,抗战期间则一切从简,仅设典试委员会。二是简化考试程序。考试分初试和再试,初试将战前的第一试、第二试、第三试合并为一次笔试。三是增加训练。初试及格人员须送中央政治学校训练,训练期满方能举行再试,再试及格才给予分发任用。战时考试原则和考试方法的变通,“补救了正规考试程序之繁重及种类琐碎之流弊”⑥,使抗日战争时期的高等文官考试更加便捷顺利,成为战时选拔人才的一个重要方式⑦。

      抗战初期,因环境所限,高等考试被迫停止,1937年和1938年考试院均未能举行大规模的高等考试。1939年国防最高委员会通过《高等考试分初试再试并加以训练办法》后,高等考试才得以继续举办。1939年10月,考试院在重庆、成都等7处同时举行高等考试初试,录取及格人员143名,为“广于搜罗,以资奖进起见”,又依据《高等考试初试及格暨备取人员受训办法》,另外备取110名,全部送中央政治学校训练。训练期满后,于1940年8月在重庆举行再试,最终录取及格人员208名⑧。1940年7月举行高等财政金融人员考试初试,及格145人,经中央政治学校训练,1941年5月举行再试,录取及格人员141名。1940年高等考试推迟于1941年1月举行,初试及格192人,经训练期满再试录取186人。1941年初试及格人数为138人,经训练期满后再试录取及格人员107名。1942年5月考试院在重庆等11处举行该年度第一次高等考试,初试及格人员104人。9月举行第二次,初试及格155人。1943年第一次高等考试于4月在重庆等12处同时举行,初试及格124人⑨。第二次于12月在重庆等9处举行,初试及格人员265人[2] 106。1944年考试院举行了两次高等考试,第一次初试录取及格人员288人,第二次初试录取115人[3] 114。1945年初试及格人员有114人[4] 25。抗战期间,考试院除直接办理高等考试外,还委托其他中央机关办理专门性的临时高等考试,如司法人员高等考试,外交官、领事官高等考试等。具体情况见表1:

      

      与战前相比,抗战时期的高等文官考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分区设考点。战前的高等考试追求宏大的规模,大部分考试只在首都南京设立考点,全国的应考人员都前往首都考试。而抗战期间,由于交通梗阻、场地所限,高等考试的考点往往遍及国统区,最多时达十几处。

      二是考试次数增加,录取比率提高,录取人员增多。抗战前举行的高等考试共有4次,录取及格人员574人,而1939年至1945年,考试院举行的高等考试达15次,录取及格人员2060人⑩。战前录取比例普遍较低,1931年为4.64%,1933年为3.83%,1935年为6.98%,1936年为8.18%,而抗战期间的录取比例除1945年最低为6.68%外,其余都在10%以上,最高达19.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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