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认知和参与

作 者:

作者简介:
钟龙彪,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37; 王俊,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副教授。福建 350001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经过了一个复杂的历史演进过程,大致可分为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原则否定、概不参与,改革开放后至冷战结束前的区别对待、有限参与,冷战结束至今的积极支持、扩大参与三个阶段。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政策的调整与国际环境和中国国内政治的变化是相对应的,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世界观念的变革和中国外交行为方式的转型。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历史演进过程表明,中国维护世界和平的大国责任意识日益彰显。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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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8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6)06-0078-08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维和行动则是实现这一宗旨的一个具体手段。联合国维和行动①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国对它的认知、参与也有一个历史过程。尽管中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但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性质及其在维护世界和平中的作用的主观认识,参与维和行动的态度、广度和深度经历了一个从否定、不参与到有限度、选择性参与再到积极支持、不断扩大参与的演进过程。这个演进过程同国际环境的变动和中国国内政治的变化是相对应的。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世界观念的变革,中国外交行为方式的转型。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历史进程表明,中国维护世界和平的大国责任意识日益彰显。

      一、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原则否定、概不参与

      1948年6月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成立,标志着维和行动开始。到20世纪70年代以前,联合国共进行了10次维和行动。但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1年,由于美国等国的无理、顽固阻挠,新中国被排斥在联合国外达22年之久,自然无缘参与维和行动,而且中国政府对联合国采取的维和行动持明确的反对态度,对其性质和作用做出完全否定的评价。例如,对 1960年的联合国刚果行动②,中国政府指出“正当刚果爱国军民奋起保卫独立,胜利地抗击着比利时侵略军的时候,一支戴着‘蓝钢盔’的‘联合国军’,以‘维持秩序’为名,开进了这个刚诞生半个月的非洲共和国。4年来,这支人数曾达两万多的装备着美国武器的‘联合国军’,在美帝国主义的控制下,对刚果进行了肆无忌惮的侵略和干涉”。[1]又如,对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1964年3月至今)③,中国政府认为“美国操纵联合国安理会派遣‘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进驻塞浦路斯,假手联合国干涉塞浦路斯内政,镇压塞浦路斯人民反对美英帝国主义的正义斗争。这支部队做了许多罪恶勾当,严重损害了塞浦路斯人民的主权。……这些事实都使亚非人民清楚地认识到联合国究竟是个什么东西”。[2]有学者在分析中国采取反对、否定维和行动态度的原因时指出,在1949~1971年中国加入联合国之前,其意识形态(以毛泽东正义战争理论的形式)和经历(联合国在朝鲜战争中的作用)决定了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持负面态度,中国把1971年以前的所有联合国维和行动都称作是美帝国主义国际警察部队的分支。[3]的确,由于联合国被美国把持和操纵,联合国成了美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工具,联合国采取的维和行动也成为美国的一个外交政策手段,它的正义性、有效性大打折扣;再加上美国利用联合国推行反共反华政策,所以,中国政府对联合国及其维和行动表示反对和否定。这个认识影响了加入联合国后的中国对维和行动的政策。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的投票表决,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决定立即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及其一切机构的合法席位。初涉联合国舞台,中国政府对维和行动采取了不投票、不摊款、不参与的政策,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初期。期间,联合国共进行了3次维和行动。④中国政府没有参加安理会对上述维和决议的投票,同时声明对维和行动不承担任何财政义务。1972年10月9日,中国首次参加联合国第五(行政和预算)委员会工作,在审议“1973年会计年度概算”问题时,邢松鹤代表指出:“联合国的财政困难主要是由于联合国在过去一个长时间里,在一、两个超级大国的操纵下,几次派出所谓‘联合国部队’,进行干涉别国内政的所谓‘维持和平行动’。”[4]“中国代表团反对将此项目费用作为联合国的开支,也不承担任何义务。”[5]1974年4月8日,庄焰代表在关于延长中东联合国紧急部队的任期问题的发言中指出:“关于派遣联合国紧急部队问题,我们在原则上从来是反对的。只是为了照顾被侵略者一方的愿望,中国代表团才没有否决安理会在十二月五日通过的三四○号决议。根据这一立场,我们将不参加延长紧急部队授权的(S/11252)号决议草案的投票。”[6]黄华代表在谈到中东决议草案时说:“派遣联合国紧急部队也将无济于事,而只能留下无穷的后患。……什么‘联合国维持和平紧急部队’,说穿了,这是企图占领阿拉伯领土。中国是历来反对派遣所谓‘维持和平部队’的。……中国只是为了照顾被侵略者的一方一再提出的要求,才不便对此予以否决。中国决定不参加对上述草案的投票。”⑤中国政府对维和行动采取不投票、不摊款、不参与的政策,除了因为参与联合国事务不久,缺乏经验,对维和行动的机制还需要观察、学习这个直接原因外,更深刻的原因是因为当时的维和行动受东西方阵营冷战对抗、苏美争霸的制约,性质变味,作用有限,也因为当时的中国外交政策受到国内政治“左”的影响和干扰,未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做出实事求是的评判。正如当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凌青所分析的,“就拿维和行动来说吧,我们刚进去时,不参加,不投票,脱离接触,不沾边。那时维和行动多数是坏的。比如在刚果(金),联合国部队进去后把刚果民族独立英雄卢蒙巴抓起来,另立了个蒙博托。像这些例子,说明联合国维和行动确实不好。而另外一些则不完全是坏的。国内两派打起来,打得不可开交,在这种情况下,联合国部队进去维和是可以考虑的。所以维和不完全是为帝国主义大国服务的,要实事求是来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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