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国时期学生自由恋爱的现实困境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印焕,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王印焕,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经过婚姻自主观念熏陶之后,不甘于接受包办婚姻的民国时期学生开始有了自由恋爱的冲动与欲求。但是,民国时期的客观与主观环境,尚不利于学生的恋爱。学校秉承社会和家长的意志,极力避免异性学生间的接触。男女学生间过于敏感的防线,也阻挡着他们的自由来往。社交环境的欠缺,对学生间的自由恋爱造成了致命的障碍。即使有部分学生冲出羁绊,他们的恋爱在社会阻力面前也未必能有结果。自由恋爱的现实困境,必然导致相当一部分学生对自己婚姻的不满,这在某种程度上催发了学生婚姻问题的产生。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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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6)11-0064-07

      婚姻自主是近代婚姻变革思潮的核心内容,而恋爱自由又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对于婚姻自主的通常阐释。这一理念对正处于择偶期的青年男女影响重大,其中又以学校学生格外突出。学生是青年中最为活跃的一支,思想激进,天真率直,富有奋斗精神。他们不但接受了这一宣传,而且把它当作神圣的事业去付诸实施。但是,接受了自由恋爱观念的学生,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到重重困难。自由恋爱的实施,需要一个最起码的条件,即男女可以自由接触的社交环境。然而,无论是民国时期的社会、学校与家长等外围环境,还是处于社交圈内的男女心态等内在因素,都在这方面有所欠缺。另外,自由恋爱的前途也并不乐观,相恋的人在传统约束下不一定能走进婚姻。学校是远离传统的一块净土,一旦遇到社会的阻碍,恋爱就可能遭遇坎坷。关于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的舆论宣传,已有部分的学术成果,但是对于实施中的困难情形,尚缺乏实证性的研究。本文以青年学生为例,通过对他们自由恋爱实施条件的阐述,来展示民国时期喧嚣一时的婚姻自主的现实处境。

      男女同校为异性间的接触提供了场所,社交公开的舆论也激励着一代学子们自由恋爱的热情。从各方面看,学校都应该是自由恋爱的理想土壤。它既是学生们长期生活的所在,也有着与异性交往的便利。但是,对于学生的自由接触,社会和家长往往取反对和限制的态度。为了避免办学的阻力,学校也设置重重障碍,阻挠青年男女的来往。有的同校不同学、分班授课,有的则禁闭宿舍、查封信件。这种外在环境很显然不利于男女学生间的自由交往,民国时期学生在学校这个最适宜自由恋爱的地方,首先遭遇到重大的阻碍。

      从学生的心理特点来看,进入青春期之后,学生们已有了性的意识。在男女同校的环境中,他们开始下意识地关注和接触异性。按照学生的择偶观,既要有感情基础,又要求对方受过相当教育,最合适的婚恋对象莫过于自己的同学。而且,同学间朝夕相处,既有相互观察、互相接近的机会,又具备由友谊而情恋的条件。在学生中,只要有男女接触的地方,就难免有恋爱情事的可能与倾向。在有些学校中,自由恋爱成为一种时尚。一名女生转到一个男女同学的学校之后,发现该校有一种风气:“男生以得与一女生发生恋爱自豪,女生以得与一男生恋爱为荣。”[1] (p41)但是,对于学生恋爱,社会往往取反对的态度。尤其对于中学生,社会普遍认为,学生心性未成,学业正紧,贸然婚恋,必对身体、学业有重大弊害,因而男女同校曾遭到激烈的反对。当五四时期男女合校成为不可更改的趋势之后,舆论分野的焦点就转向了如何看待男女接触问题。一方认为,男女同学是社交公开、自由恋爱的必由之路。“要实现真正而又美满的恋爱生活,非使异性间有自由的交际和公开的社交不可”,“要发达男女自由交际的纯正态度,养成社交公开的正规生活,又应使自小学以至大学绝对的男女同学”。[2] (p99~100)而且,男女同学也无悖于教育目标的实现:“如男女同处,交际自然,发育愈能完全,兴趣愈觉丰富,始于相知,终于相敬,而共同责任心,亦可由此发达,此即教育之最良结果也。”[3] (p50)另一方则认为,即使不发生男女学生的荡检逾闲,男女同学也违背了社会习俗,家长与社会的不能接受,必将影响子女的求学。

      学校要获得家长的认同,立足于社会,就不能不照顾到社会舆论。当一些中小学教师咨询学生恋爱问题的处理意见时,相关人士认为必须给予制止:“即使与学生学业均无妨碍,在现在的时代或社会里,也不许可,办学校的人,对这件事,如不严防或注意,一般的家庭必不送他的儿女去上学,即使家庭没有什么,社会上也不许可。所以这问题不但是儿童本身利害问题,实与社会风化有关。”[4] (p150)此话并非危言耸听,当时确实有不少家长,听说某校有自由恋爱的风气之后,宁可中断子女尤其是女儿的学业。1920年旧历九月,教育家陆费达从上海奔赴香港,中途在广州停留3日。他对广州私塾之发达极为震惊,“民国二年春,广州市有八百余所,今则增至二千余所。从前最热心兴办学校之人,现在均令子女入私塾,而不入学校。其原因有三:(一)痛心学潮,不愿令子女加入;(二)学风不良,外务多而成绩劣;(三)不愿子女为自由男女”。何为自由男女?即追求自由恋爱的青年男女。家长们认为,自由恋爱贻害无穷,“初则少数女学生,醉心欧化,主张自由结婚,偶一失足,遂不自惜而放荡无归矣”[5] (卷五,p67)。观点或许陈旧,但家长停止子女的入学可见一斑。

      在最为敏感的自由恋爱问题上,各个学校尤其中学采取的是极为严格的防范态度。宿舍是防范的重点。私立大夏大学在宿舍规则中规定,“男生不得进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男生寝室”[6] (p36)。在中学里,防范更加严格。一名中学生谈到,“女生宿舍,学校当局一向是把它看作禁地般的,男同学要会女同学是有会客室的,女生宿舍的楼房,简直像皇宫一般,平常没有一个男人敢于冒撞进去的。学校当局为了解救一般渴望而不可近的男同学的渴慕起见,每年照例是有一天开放的,几天以前,皇恩大赦,女同学们住的禁宫也就整整的开放了半日。在未开放前,女同学们妆饰房间,不消说整整的忙了一两天,男同学们,更不消说也整整的欢跃了好几日。开放的时间到了,男同学都争先恐后的,欢笑着,跑去参观去”[7] (p150)。由于女生宿舍的禁闭,学生们把一年一度的开放视作了节日。

      为了加强防范的力度,有的学校在实施男女同校之后,却“仍然畏惧外间的物议,尽力把男女禁隔着:有的把男女生分为两班,有的虽不分班,而在同教室中把男女的座位分开,更有把休息室、游戏场等特分为两部分的。他们的意思,一方面是想借此来防止‘悠悠之口’。另一方面更以为学校的所以开放女禁,只有一个‘使女子得受同等教育’的目的,所以在可能的范围内务使男女不相接触,而把男女共学的另一目的即所谓‘为性教育的方法之一’者全然蔑视了”[8] (p1214)。在这种办学宗旨下,学校自是采取各种办法,阻隔男女的接触。在分别编班的学校,“名虽同学,实则不同班上课,男女生相见,避道而行”[9] (p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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