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族田与封建宗教制度的解体

——以建国初期的苏南土改为中心的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瑞芳,1963年生,法学博士,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建国初期中共在苏南新区土改时面临的新情况是:南方各省农村不仅封建宗族制度和宗法势力普遍存在,并在乡村社会政治活动中有很大影响力,而且在土地占有方式上存在着大量“公田”。这些带有浓厚封建性的“公田”,为宗族中的有权有势者把持,成为他们变相的“私田”,以此构成了封建宗族制度的经济基础。在新区土改运动中,中共以强大的政治威慑力为后盾,不仅没收了宗族势力占有的土地,摧毁了宗族制度的经济基础,而且打倒了把持乡村社会政治权力的族长,没收了祠堂,焚毁了家谱,彻底摧毁了宗族制度,瓦解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势力。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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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改前的中国乡村社会,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封建宗法社会。祠堂、族田、族长和族谱,构成了封建家族制度的要素。中共在新区土改时,面临着与华北老区不同的农村社会关系和土地占有情况。最为显著的差异是:南方各省农村在土地占有方式上存在着大量的“公田”。这些所谓“公田”,包括学田、庙田、会田、族田、祭田、太公田等,名义上归宗族所有,实际上均为宗族中的有权势者把持,成为他们变相的“私田”,这也是封建宗族制度的经济基础。如何认清这些“公田”的性质,如何处置封建宗族制度,并进而采取相应的政策,成为新区土改面临的主要问题特色所在;而没收族田及摧毁封建家族制度,也成为新区土改的重要任务。但国内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研究还比较薄弱,有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空间。本文以建国初期的苏南① 地区为中心,通过考察公田占有状况,分析公田性质,揭示中共没收族田政策之现实依据,进而说明封建宗族制度解体的情况。

      “公田”在苏南占有很大比重

      苏南是南方各省中特殊土地非常集中的地区,也是包括族田在内的“公田”特性体现得最为典型的地区。所以,通过对土改前苏南各县“公田”占有情况作重点分析,大致能够看出南方各省“公田”占有情况、基本特性及与封建宗族制度的密切关系。

      根据土改前的有关调查,苏南包括公学田、宗族性土地、慈善团体土地、宗教性土地、农场土地在内的“公田”,有1581219.8亩,占苏南耕地面积的6.54%。内以宗族性土地(即族田)最多,占“公田”总数的35.08%;其次是慈善团体土地,占14.53%;再次是公学田,占14.24%;其他公地,占14.13%;宗教性土地占13.7%,农场土地占8.31%。② 考虑到公学田也多归宗族掌握,实际上宗族性土地占有量要远大于此比重。即便按照上述调查比重计算,宗族土地也达到554692亩。③

      另据苏南农村工作委员会的统计,全区有公学田225169.61亩, 寺庙教堂土地216640亩,慈善田229781.27亩,族田554775亩,其他公地223396亩,总计1449761.88亩。④ 上述统计数字虽然略有出入,但均揭示了一个突出现象:“公田”在苏南土地中所占比重甚大。

      在各种名目的“公田”中,为宗族所有的土地(即族田)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族田主要是指祠堂和义庄所有的土地。义庄和大祠堂土地一般是封建官僚、商人捐赠或乘灾荒严重、农民生活困难之际,低价收买土地而置办的。部分小祠堂和祭祀田是由祖上在生前保留下来的赡养田,死后子孙为他保留下来作为祭祀田。族田在苏南各县农村所占比重情况,可以从土改前的调查统计中看出。无锡荡口镇12个义庄共有土地13751.6亩,以华老义庄最大,有土地4223亩,徐义庄290亩为最小。苏州东山区5个乡7个义庄有土地7170亩,3个祠堂有土地966.6亩,以五义庄最大,有土地2364亩;席义庄最小,有土地100亩。⑤

      据1950年4月高淳县农会对双桥乡公堂(祠堂)土地调查,“高淳县公堂, 为数甚多,差不多每村均设有大小公堂,且均占有不等数量的土地,较大的公堂竟占有土地300余亩。此类土地大多为地主阶级所控制,对农民进行剥削, 此为高淳县农村经济之一大特点”⑥。该县双桥乡总田亩数为8488.45亩,“公田”单位就有361个,占有土地3845.96亩,占全乡总田亩的45.31%。其中大小公堂172个,占有土地2176.38亩。⑦

      据1950年8月苏南农筹会对高淳县薛城乡祠堂神会土地调查, 全乡共有土地8632.762亩,大小祠堂137个,占有土地2222.38亩,占全乡土地的25.74%; 各种神会有244个,占有土地1141.6亩,占全乡土地的13.2%;庙庵4个,占有土地89.5亩,占全乡土地的1.03%;公益事业组织3个,占有土地26.5亩,占全乡土地的0.307%;慈善机关1个,占有土地67亩,占全乡土地的0.77%。总上各种单位共389个,占有土地3546.98亩,占全乡土地的41.087%。⑧

      公堂(宗祠、公祠)土地在新区的土地中占有很大数量,且遍及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福建等南方省。这种土地名义上为宗族成员所公有,成为祭祖扫墓费用之来源,而其实质大部分是直接或间接掌握于地主、富农手中,成为他们统治、分化农民的工具。

      族田的封建性

      族田在南方各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是通过大量调查统计后显示出的基本事实。而族田是怎样演变来的?它具有怎样的性质?它与封建宗族制度有着怎样的联系?宗族中的权势者(地主、富农)如何把持和侵吞族田族产而压榨与蒙蔽广大农民的?这是中共在土改前制定没收包括族田在内的“公田”政策时重点考察的问题。在此,不妨对作为族田重要组成部分的义庄,作重点分析,以考察其特性。

      据苏南农民协会调研科对苏南宗族性土地综合情况的调查,苏南宗族性土地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形成三种类型:义庄土地、祠堂土地和祭祀土地。义庄土地多集中在苏州、无锡等地风景优美之地,如苏州东山区5个乡(涧桥、新潦、渡桥、后山、湖湾)有10个义庄,无锡荡口区有12个义庄。祠堂土地大部集中在高淳一带,如高淳沧溪区双桥乡公堂有361个之多。⑨ 祭祀土地则苏南各地均有。

      按照明清两代的规定,义庄必须有千亩以上土地并得到朝廷吏部批准。义庄、祠堂的土地来源,多由封建官僚捐赠,或藉其政治势力乘灾荒严重、农民生活困难之际,用极低的代价大量掠夺农民的土地而置办的。小祠堂祖田多系上代遗留下来之绝嗣田,或分家时留下的部分养老田(养寿田),死后未分即作祭祀之用而变成祭田。故这些土地“都是带着严重的封建性的”⑩。据土改前无锡荡口区调查,苏南义庄的开设,深受宋朝范仲淹建立义庄的影响,明清时一些官僚晚年告退或避战乱,择风景优美之地建立了许多义庄祠堂,如苏州东山区5个乡创立的义庄,分属王、席、吴、翁、金、郑、周、严8个宗族;民国初年创立有席恒义庄、叶义庄。无锡荡口区先后建立了12个义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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