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亦集乃路税粮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潘洁,陈朝辉,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宁夏大学专门史,宁夏 银川 750021   潘洁,女,宁夏大学西夏研究中心2004级硕士研究生;   陈朝辉,男,宁夏大学专门史2003级硕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赋税历来是关系国家命脉、百姓生计的大事,但是关于元代亦集乃路税粮的记载几乎是一片空白。20世纪黑水城出土的内蒙古藏、英藏、俄藏文书中有一些涉及税粮的重要内容,虽多为残件,却保存了亦集乃路税粮征收的第一手资料,本文以其中的税粮账册为主,分析税粮的种类、税额等基本情况,复原部分文书,并与俄藏西夏赋税文书进行比较,揭示亦集乃路税粮征收的基本规律和农业种植的特殊情况。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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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25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07)02-0042-05

      20世纪黑水城出土的俄藏、英藏、内蒙古藏文书中有一些涉及税粮的重要内容,保存了亦集乃路税粮征收的第一手资料。文书的格式大致有三种:税粮账册、政府公文、税票。本文仅以税粮账册为例进行分析,探究征收税粮的种类、税额等基本规律,复原部分文书,并将之与西夏时期的收税情况进行比较,从中发现黑水城地区在农业种植种类上的特点。

      《元史》中无论是地税还是丁税,都是以缴粟为标准的,“全科户丁税,每丁粟三石,驱丁粟一石,地税每亩粟三升”[1] (卷93,P.2358)。具体到亦集乃路,税粮的种类主要有大麦、小麦、糜子三种。

      现将内蒙古藏元代赋税文书中所有税粮的种类统计如下表。

      元代黑水城赋税文书中税粮种类表

      

      可以看到,记录税粮种类的赋税文书共18件,其中记录大麦的有15件,小麦14件,糜子3件。在俄藏和英藏黑水城元代文书中,税粮的种类也集中于大麦、小麦。编号为B53的亦集乃路总管府验粮文为:“今申二十九日实收粮叁拾弍石柒斗/小麦弍拾壹石捌斗/大麦壹拾石令玖斗”[2] (P.15),根据叙述的内容当将其定性为税粮文书。编号为OR.8212/760 K.K.I.0232(a)的鲁奴等纳田粮税册文书为:“(户)鲁奴地伍拾伍亩粮壹石陆(斗伍升)/小麦壹石壹斗大麦伍斗伍升。”[3] (P.230)编号为OR.8212/759 K.K.0117(d)(i)的至元六年九月(1340年)纳税粮凭为:“一户勒俺布地壹顷弍拾陆亩玖分玖厘/肆毫粮叁石捌斗玖合捌勺弍抄/小麦弍石伍斗叁升玖合捌勺捌抄/大麦壹石弍斗陆升玖合玖勺肆抄。”[3] (P.229)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元代亦集乃路税粮的征收以大麦、小麦为主,兼有糜子,这些也是当地的主要农作物。

      其实,这种传统可以追溯到西夏时期。《天盛律令》中规定了与黑水城距离较近的西夏灵武郡等地交纳税粮的种类为:“麦一种,灵武郡人当交纳。大麦一种,保静县人当交纳。麻褐、黄豆二种,华阳县家主当分别交纳。秫一种,临河县人当交纳。粟一种,治源县人当交纳。糜一种,定远、怀远二县人当交纳。”[4] (卷15,P.489~490)虽然没有黑水城税粮种类的记载,但从该地区的农作物来看,情况也应大致如此。据史金波先生整理,俄藏黑水城4808号文书为一件西夏农业税文书,“一户罗般若乐大麦一石一斗五升 麦二斗[八升七合半] 一户正首领 盛曼大麦四斗三升麦一斗七合[半]一户叔嵬西九铁大麦六斗七升 麦一斗六升半……”[5] 其间提到的麦,应为小麦,征收的税粮为大麦、小麦。

      出现这种情况与当地的自然环境是密不可分的。《元史》载:“亦集乃路,下。在甘州北一千五百里,城东北有大泽,西北俱接沙碛,乃汉之西海郡居延故城,夏国尝立威福军。”[1] (卷60,P.1451)大泽系指弱水(今额济纳河),亦集乃路是位于下游的绿洲地带,农业主要依赖灌溉。所以亦集乃总管忽都鲁于总管府建立之初就请求开凿渠道,言:“所部有田可以耕作,乞以新军二百人凿合即渠于亦集乃地,并以傍近民西僧余户助其力。”[1] (卷60,P.1451)黑水城文书F116:W528中也有“教民粪种负水浇稼”[6] (P.104)的说法。由于水资源的缺乏,为了灌溉农田还会发生纠纷。Y1:W66中记:“布贾驴并嵬如法师,雇人班的等二十余,将水揽夺,尽行闸浇溉。”[6] (P.154)恶劣的自然环境导致亦集乃路的农作物必须具有耐旱的特点。小麦是北方旱地作物中耐旱、食性最好的一种。分为冬春两种,大致为一年一熟的地区是春分播种,处暑后收,为春麦,两年三熟地区是白露前种,芒种后收,为冬麦。从黑水城文书交纳税粮的时间① 上看,亦集乃路的小麦应属一年一熟型。大麦性耐干寒,要求土壤耕层深厚,尤为适宜排水良好的砂质土壤,忌潮湿与高温,生长周期较小麦短。大麦、小麦的习性决定了它在亦集乃路农业种植和赋税征收中的特殊地位。

      但是作为元代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赋税和农业类文书中均无水稻的记载,其原因是黑水城并不种植水稻。对这个问题学界还存在一定的分歧。李逸友先生认为,亦集乃路虽有河水灌溉,又具有夏秋季节气温高等自然条件,但土壤均系风沙土,缺少粘性和有机质,因此不能蓄水种稻[6] (P.20),而且指出,文书F51:W5中明确记载“白米本路并无出产”[6] (P.140)。另一种观点认为,亦集乃路可以种稻,在其所有证据中最具说服力的就是俄藏黑水城文书TK200魏得又典地契。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契文中明确记载“耕稻四年”。现将TK200录文如下:“出典为额迷渠住人/徐天具耕种四年为满至羊儿/(年)正月为始至狗儿年十月满典钱/杂物伍石尽行除了当每年承/地税小麦二斗杂物壹斗。”[7] (P.203)上述两种观点,李先生所论较为可信,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一,契文中记载这块被租种的土地每年所纳地税为小麦二斗和杂物壹斗,杂物在西夏赋税文书中多指大麦[5],在元代赋税文书中尚无发现,即使这件文书中杂物指的就是水稻,但稻田是不会以小麦作为地税的;其二,第二种观点将“耕种四年”误识别为“耕稻四年”。原件中此处的墨迹的确有些不清楚,尤其是“种”字中间的一竖,但若仔细辨认就可以发现,此字是“种”的繁体,所以“耕稻四年”当改为“耕种四年”;其三,不仅文书中说亦集乃路不产白米,正史中也有相关记载,成宗大德七年(1303年)五月,“诏中外官吏无职田者,验俸给米有差,其上都、甘肃、和林诸处非产米地,惟给其价。”[1] (卷21,P.451)“上都、大同、隆兴、甘肃等处,素非产米之地,每石权给中统钞二十五两,俸三锭以上者不给。”[1] (卷96,P.2450)黑水城文书F79:W46中记:“狱典倪文德月支俸钱肆拾伍两/俸钱叁拾两/禄米陆斗折钞壹拾伍两。”[6] (P.121)F111:W5中记:“蒙古教授月支钞陆十两禄米一石每/石折钞二十五两计钞八十/五两。”[6] (P.121)无论是狱典还是蒙古教授的俸禄均没有超过3锭,禄米一律折合成钞发放,具体数额为每石折钞25两,与正史规定一致,也从侧面印证了亦集乃路不产白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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