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安石变法的实施途径看变法的消极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裕民,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李裕民(1940—),男,浙江桐乡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王安石实施变法的途径,主要有四条,即设立变法的专门机构,鼓励神宗独断,改变监察机构的性质,用人以是否拥护新法为标准。它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使皇帝时代最为进步的体制——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体制遭到了破坏,民主性减少,专制性加强。监察机构成了政府的附庸,为权臣的产生开辟了道路。实用主义的用人路线,使社会风气大坏,投机钻营者得势,贪污贿赂成风,政府成为腐败的温床。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44.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6)06—0027—05

      王安石变法历来是宋史研究的热门话题,对于变法的评价出入最大,不同意见最多,也最难统一,这些分歧主要是就围绕变法具体内容分析展开的。我现在想换一个角度来观察变法,即从王安石实施变法的途径去作分析。

      一、王安石实施变法的途径

      王安石能上台实行变法有两个很好的条件,一是他个人的因素:道德高尚、清正廉洁,诗词文章、经学皆高出世人一头,政绩突出,不求闻达,在官员中拥有极高的声望。二是神宗锐意变法图强,对王安石有极好的印象,对他信任不疑。王安石在上台前声望到达了他一生的顶点。

      王安石于熙宁元年(1068)四月上朝入对,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此时已有比较全面的改革设想。他的改革蓝图来源于对周礼的精深研究和自己在地方任职时的实践,他将自己看作当代的孔子,自信这是最佳的方案。熙宁二年二月四日,他就任参知政事,认为变法的时机已到,便立即着手变法。

      在王安石之前,范仲淹实行变法,但很快失败了,其失败的原因,主要是四条:1.范仲淹身为副宰相,不能逾越宰相和其他执政官,掌控改革大权。2.不能逾越众多士大夫的反对。3.不能逾越监察机构的监控。宋代监察权极大,可以风闻奏事。4.改革派的力量太弱。

      王安石的变法力度比范仲淹大,所遇阻力自然也会更大,但优势也很明显,王比范更有魄力,而宋神宗比仁宗年轻,有朝气,有富国强兵的雄心,对他的信任度甚高。因而王使出四招,排除这四大障碍。

      他的第一招不是颁布具体变法措施,而是设立变法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时在熙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

      这当与吸取范仲淹变法失败教训有关。范仲淹变法时,其官衔也只是参知政事,即副宰相,其地位在宰相之下,无法控制变法进程,一旦宰相不同意,变法就失败。如果王安石不设这样的机构,那么,发布有关财政的新法,必然交由三司执行,有关军事措施,必然交枢密院办,如果他们拖拉或用各种形式抵制或变味,他都不好越权去处理。因为枢密院、三司都是相对独立的单位。而设立这一机构后,表面上由宰相和他两人负责,由于变法的设计蓝图都在王安石的脑海里,宰相实际上处于挂名的地位,至于枢密院等官员更不能插手,则变法事宜就完全掌握在王的手里了。其次,有了这样的机构,就可以安插自己的亲信,协助制订各项具体措施。自己不至于孤立无援,或因事务繁忙而疲于应付。故此司一建立,王安石力荐其最主要的变法助手吕惠卿为制置司检详文字。

      实施变法手段之二,是加强皇帝的独断,亦即皇帝的个人独裁。这样做是有风险的,皇帝可以听你的,也可以独行其是。但王安石要实施变法,排除阻力,舍此别无良策。因为在当时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体制下,每逢国家大事,皇帝必须和大臣商量,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纳多数人的意见,除非有充分理由说服大家。范仲淹变法仅仅几个月就流产,就因为众臣的反对,王自知这次变法的力度远比范仲淹变法大,其反对的声浪也一定会比前者高。王相信自己的做法会奏效,还基于这样的现实:神宗年轻,只能依靠一位能臣,在当时来说,非王莫属,因为此时王的声望极高,神宗当太子时,导师韩维就时时称道王安石,给神宗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将他视为最可信赖的名士。在反对声浪甚高,神宗犹豫不决时,王不惜以去就相争,迫使神宗下决心按王的方针办。

      要鼓励神宗独断,必须增强他的自信心,神宗有雄心而少办法、缺经验,他不能不广听意见,然后再作裁断。而王早就预料会遭到许多人反对,不增强神宗的自信心是无法让他下决心独断的,因此,与神宗初见面,见神宗有学唐太宗之意时,王安石立即说:唐太宗何足仿效,要以尧、舜为楷模。以后又多次重申这一观点①。

      实施变法手段之三,改变监察机构的性质,将监督政府变为政府的附庸。王上台不久,御史中丞吕诲已看出其改革力度太大,认为这将危及政权的稳定而予以全力抨击,但他得不到多数士大夫的支持,在王的反击下,将他撤换。换成自己的好友吕公著。按惯例,台谏官是由皇帝亲命,宰相不能干预。而王安石则时时插手。除一把手外,他还安插亲信李定越级升为监察御史里行,遭到强烈反对而未成。到熙宁六年(1073),又任命邓绾为御史中丞,至此,台谏官完全由王安石控制。

      实施变法手段之四,以对变法的态度决定官员的升降,拥护者不断提拔,反对者罢免,消极者贬斥。以其第二助手曾布为例,一年10个月中提拔了13次②。

      对反对变法的官员如苏轼、刘攽、范纯仁等人均予贬斥或者罢免。

      对于曾经是自己的朋友,后来也逐渐反对变法者,也毫不犹豫地予以清除,如嘉祐四友中的吕公著,被免去御史中丞。

      熙宁七年,新法的第二助手曾布对市易法提出不同意见,立即逐出朝廷,自翰林学士兼三司使,贬知饶州[1]卷255。

      二、王安石变法的消极影响

      王安石使用这些手段,效果是明显的,他使新法比较顺利地推行到全国。不仅神宗在世的十几年如此,其死后新法尽管被废止了8年,仍然能够东山再起,一直推行到北宋灭亡。然而,它也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主要是:

相关文章: